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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乖巧女友那不为人知的事

    时间:2017-05-05  来源:天涯  作者:

    晚上十一点,我一手搂着欢欢,一手握着话筒高唱爱你爱你爱死你。包厢里震耳欲聋,痞子蛋抱着刚认识的娜娜,手到处乱滑,嘴就差没凑到娜娜裙子里,全然不顾我这个哥们在场。文静突然打电话来,说那玉找到了,让我早点回家。我胡乱地应了两句,不耐烦地挂断了电话。

    欢欢身材倍棒,凸的地方耸如山峰,凹的地方深入黑洞,我直想一头扎进去,永不出来。五小时前,我和痞子蛋在酒吧喝酒,欢欢是酒吧歌手,在舞台上高唱浪歌。痞子蛋和我打赌,说我要是今晚能搞掂欢欢,开房的钱他出。结果,我仅买了束玫瑰花,“我爱你”还没说到一半,欢欢就一头扎进我怀抱,顺便撒着娇:人家可不是随便女孩。惹得痞子蛋在一旁笑得吐血。

    唱了一会情歌,欢欢提议斗地主,我自然双手赞同。痞子蛋最近炒股大赚了一笔,有三十多万,不敲点油水我心不甘。痞子蛋嗜赌如命,一听开赌,掏出一张红票子就把娜娜给打发了,顺便还在她后面吐了一把痰:脏女人。娜娜扭着屁股走出包厢,神情鄙夷地回吐一口痰:不要脸。

    我手气异常之火,连拿几个炸,不到一小时,就有上千元进帐,害得痞子蛋直摔牌:不来了,你混球有了女人便火。我自然大小通吃,欢欢的钱也不放过,全部收入囊中。走出包厢,我便拉着欢欢直往富豪大酒店奔,痞子蛋跟在后面慢慢吞吞,像是不情愿。

    我对着他大喊:“痞子蛋,愿赌服输,你小子不会想毁约吧?”

    痞子蛋白了我一眼:“老子什么时候不守信?”

    话刚落音,我就看到娜娜扭着屁股追了上来,边追边喘:“慢点,等我一下!”

    真是80后集合,不贱不散,痞子蛋又和娜娜搂在了一起,样子姿势简直无语到极点。我无奈摇头:这世道,真变态!开房要身份证,我摸光了身上每一寸肉,也没找到那个叫身份证的东西,只得把目光投向欢欢。欢欢连摆手:“我从来都不带身份证,没那个必要。”我心想,你当然没那个必要,全男人给你包了。

    痞子蛋也没带,娜娜就更不用说。服务员带有鄙夷的神情说:“先生,对不起,政策规定,没有身份证我们不能开房。”痞子蛋火了,从兜里甩出一把钱,直接拍到服务员前面:“行还是不行?”

    服务员眼都绿了,这把钱,怎么说也不少于两千。“行,行!”服务员忙点头。痞子蛋还不甘休,又掏出一把钱,直接扔到服务员跟前:“等下到我房间来,这钱你收还是不收?”

    服务员四下张望一番,见没人发现,忙把钱抓入怀里:“收,收。”痞子蛋哈哈大笑,指着服务员的鼻子大骂:“臭婊 子,还敢在老子面前摆谱!”

    搂着欢欢上楼,我边走边笑:“痞子蛋,够男人,给哥们长脸了。”

    痞子蛋只顾搂娜娜,理都不理我,走到房前就踢门而入,后面的情景想也能想到:肯定是鞋都不脱地滚到床上。我掏出房卡,正准备刷,哪知欢欢却不干了:“不行,我妈妈还在家里等我吃饭。”

    这什么破理由!我心中欲火怒火一起烧,恨不得把欢欢拖到房间扔到床上一扑而上。可,我没那个胆,这可是**,四年的法学院生涯倒是让我知道了这一点。就在这节骨眼上,文静又打来电话,说她胃疼,疼得厉害,问我能不能赶回去。我正愁气没处发,对着手机大吼:“胃疼不会自己上医院!”

    欢欢也抓住了这一点:“你老婆?”

    “对,我老婆,黄脸婆!”我恨恨地说。

    “你有老婆?”欢欢显然是明知故问。

    “我当然有老婆,你看,这不站在我面前。”我搂着欢欢轻拧着她水灵灵的脸蛋转移话题,房钱痞子蛋已经付了,我可不能铺张浪费。

    “这还差不多,记住,下次不能赢我的钱。”欢欢咪眼一笑。我大喜,顾不得绅士风度,一把踢开门,抱起欢欢就扔到床上,恶狼捕食般地扑了上去。

    又是节骨眼,又是文静的电话:浩,我疼得实在不行,你能回来吗?这次,我没吼也没骂,直接挂掉,立马关机,这女人,就是烦。翻云覆雨后,我筋疲力尽,欢欢香汗淋漓,直喘粗气,仿佛还意犹未尽。我扯掉内裤,一把扔到地上,爬起来冲了个澡,倒在床上就想睡,可不知怎么,脑袋里却总浮现出了文静的身影。

    文静很少在晚上给我打电话,即使我彻夜不归。她也从不向我撒谎,想着想着,我不禁有点担心。从床上摸到手机,那边的欢欢已经打起了呼噜,震耳欲聋,让我心生厌恶,再也找不到刚才的那种**。开机,我拨通了文静手机,良久都没人接,我一直拨,可一直没人接,就这样拨着拨着我竟睡了过去,真是没良心。

    醒来时天已大亮,旁边的欢欢也不见踪影。我忙爬起来,披上衣服,却发现钱包落在桌上,肯定是有人动过。打开一看,竟少了五百多,不用说,肯定是欢欢把昨晚输给我的钱给拿走了,真是豺狼朝羊堆笑脸,阴得和谐。对她的好感立马消失,只想大吐。

    刚开门就见到四处大嚷的痞子蛋,他头发蓬松、双眼迷蒙,显然是刚爬起,还来不及洗漱。“臭婊 子,老子的钱也敢拿,下次非整死你不可!”痞子蛋恨恨大骂,唾沫乱喷,全然不顾酒店还有别的客人在睡觉。原来,他也被娜娜阴了一把,身上的钱全被搜光,连那条名牌内裤都没放过。我不禁暗自庆幸:欢欢总算还有点人情味,没像娜娜那样把内裤也拿走。

    痞子蛋骂了一会,气也消了,我估摸着他也没丢太多钱,就一万多点,不过娜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刑事犯罪。“走!”我一把架起痞子蛋。

    “去哪?”痞子蛋揉了揉他那双还带有眼屎的眼睛。

    “pol.ice局报案。”我头也不回。

    痞子蛋睁大眼睛看了我半天,半响才憋出一句话:“金浩,你是真傻还是假傻?这天底下竟有嫖客报案?”

    “我傻吗?”

    “不,你不傻,你那是天真!”痞子蛋一本正经地回答。

    天真这词我并不陌生,文静时常这样说我,说我天真得可爱,像个十八九岁的男孩,什么都不懂,爱任性,以自我为中心,需要继续长大。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我都会不耐烦地打断她,老子都23岁了,女人玩过几打,竟还用天真这词来形容我。不过,听痞子蛋这么一说,我还真站在那想了一会,别提,嫖客去报案,还真是盘古王耍拨浪鼓,老天真。

    痞子蛋歪着眼睛瞧我:“走吧,去酒吧喝两杯,那贱女人我迟早做死她。”我不想去,文静昨晚喊胃疼,我还是有点担心,想回去看看。痞子蛋见我犹豫,立马掏出一张银行卡:“走,我请客,想喝什么随便点。”这**我当然无法拒绝,文静的事也就抛脑后了。

    走到酒店大厅,我和痞子蛋同时发现了新大陆,段纯良这小子竟带着一个女人在结帐,真是瞎眼鸡啄米,碰巧了。痞子蛋朝我丢了个眼神:“没想到李白这个妻管严也敢出来偷腥,今天非宰死他不可。”

    段纯良曾是我们宿舍的顶端才子,喜欢写狗屁不通的诗,什么今晚你是我的月亮,什么大学如梦一梦九天。整个大学四年,他的手写稿就有城墙那么厚,只可惜一篇都没发表,全留下来给儿子看了。因为这点,我们给他取了个“李白”的绰号,叫着叫着,就差没把他的真名忘掉。不过,他写诗也没全白费功夫,“李白”这个绰号竟给他带来了个有钱老婆,也就是他现在的妻子白露。段纯良在一家小公司做文编,每月就一千来薪水,经济大权落在妻子手里,是个典型的妻管严。

    我和痞子蛋悄悄走到段纯良身后,猛拍了他一下肩膀:“大诗人,寻灵感来了?”

    段纯良惊慌失措,脸涨得通红,毫无唐代李白那种飞流直下三千尺的豪迈之气,逗得我和痞子蛋哈哈直笑,毫无忌惮。“走,陪哥们去喝两杯!”痞子蛋舞着手机,作势威胁。段纯良只得强堆笑容:“是,是,你说了算。”

    刚入酒吧,痞子蛋就点了杯威士忌,段纯良脸僵了一下。我这人心软,就点了杯啤酒,段纯良干脆要了杯白开水。三人就这样对视,酒吧舞台上,欢欢在扭着屁股嘶着喉咙喊唱:你是我的情人,你是我的宝贝。这叫放屁都要脱裤子,死不要脸,害得我直想冲上去扇她两耳光。

    我端起啤酒,笑道:“哥们,想当年咱们宿舍四大金刚,今天就缺于风那小子没来了。”

    “对头,把他叫来,咱们一醉方休!”痞子蛋提议。

    我抓起手机敲了过去,可于风那小子真扫兴,竟推脱说工作忙,来不了,还真是如厕都得穿西装,正人君子一个。当年我们宿舍,痞子蛋是痞子,我是浪子,段纯良是才子,而于风则是正人君子。痞子蛋挥舞酒杯:“不管他了,不管他了,于风那小子就会装,肚子里的坏水估计比谁都多。”

    段纯良不停地抬手看表,估计怕回家晚了挨训。我也就顺水推舟:“他不来就算了,咱们也散了,下次别让我逮着他。”痞子蛋显然是未能尽兴,拉着我不撒手:“不行,李白可以走,你不能回去,你走了,谁来陪我喝酒。”

    我留下,段纯良如释重负地冲出酒吧,痞子蛋对着他的背影大骂了一句:妻管严,这么怕老婆,没出息。对饮双杯,大学毕业快半年了,我就这样在美酒与女人之间度过,说不上无聊,也谈不上充实,浑浑噩噩地过,想法一大堆,可从没行动过,刚开始只是晚上做梦,到后来连白天都开始做梦,美名其曰白日梦。

    “来,喝!”痞子蛋连喝了几大杯,有点醉了。

    我一口干掉,让酒保换了杯白兰地,摘别人的菜不心疼,反正不是我结帐,不喝白不喝。痞子蛋这人在学校就出了名地坏,曾把女人往宿舍带,结果被保卫科发现,得了个留校察看处分。不过,老天也没白让他坏,竟送了个天才般的脑袋给他,大学期间炒股总赚钱,就没见他亏过。这小子,有钱就闲不住,不花光绝不罢休,曾一个人在五星级酒店点了几十个菜,把酒店经理都给吓住了。我骂他是用夜明珠打鸟,太奢侈了。这小子咧嘴一笑,说老子有夜明珠,你管得着。

    我一身酒气地回到家,没见到文静,脑袋一片迷糊,四肢发抖。掏出手机想给文静电话,可连拨几下都没拨对,手像打摆子一样乱颤,气得直想把手机摔掉。最后在桌上发现了一张纸条:“浩,我没事,胃不疼了,不用担心,我去文馨阁了,给你弄了点早餐在桌上,如果凉了就自己热下。”署名是爱你的静。

    看纸条时我眼皮直打架,扫到最后一行就“啪”地倒在床上,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醒来时我两眼模糊,到洗手间拿冷水冲了把脸,这才清醒过来。抬头瞟了一眼挂钟,已下午五点,一天又只剩尾巴。不知从何时开始,我发现自己的生物钟已完成颠倒旋转,就像羊头安在猪身上,白天成了黑夜,黑夜则成了亢奋的白天。被冷水一冲,肚子竟咕咕叫了起来,桌上的早餐已凉成冰,显然,文静并没有回来。我也懒得热,冲出家门,挥了一辆的士,朝文馨阁驶去。

    文馨阁是我的,不,确切的说是爸妈送给我这个不争气儿子的。刚毕业那会,我心比天高,爸妈求人送礼给我找了三份工作,可我全看不上,立志要当中国的比尔盖茨。老爸曾劝我说,比尔盖茨创业时大学还没毕业,你大学毕业再创业就有点晚了。我豪气万丈地反驳:英雄不问出处,创业没有先后。结果,我从痞子蛋那借了二十万,投资了一家IT公司,不到三月就倒闭了,不仅血本无归,还要支付一大笔违约金,气得爸妈欲哭无泪,只得帮我把帐还了。最后,实在没办法,老爸从他旗下的十多家餐饮店里选出一家效益最好的交给我,并放出狠话:从今以后再也别想问他要一分钱。

    这我倒自由了,以前要向爸妈伸手要钱,在经济上受制于他们。现在倒好,我成了个不大不小的老板,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心所欲,为所欲为。接手餐饮店的第二天,我就把旺旺餐饮改成了文馨阁,气得老爸痛心疾首:“旺旺餐饮可是我经营了十多年的品牌,金浩,你这个败家子,你迟早会后悔的!”当然,我依旧理直气壮地反驳:“这家餐饮店既然是我的,就必须要有我的烙印。”害得老妈在一旁直叹气:“这金浩,都二十三了,却还像个十七八岁的高中生。”

    改名不到五天我就后悔了,因为纯收入直线下降,从以往的每天两千降到每天一千一二。然而,后悔是后悔,我打死也不承认错误,经过一番手忙脚乱地改革,总算把每天的纯收入稳定在一千五左右。对于这番改革,我持得意态度,有事没事就自夸自卖:你看,我就是个经营天才,没用几天就把文馨阁治得服服帖帖。对于我的天才说,老爸永远嗤之以鼻:你当然厉害,一个纯收入两千的店被你改成了一千五,真是坐飞机扔相片,丢人丢得不知深浅。所有人当中,只有文静相信我的天才说,她总是给我展望未来:浩,总有一天,你会成功的,你会把你的天才展现给世人的。

    然而,这世道,热情就像曹操下江南,来得凶去得也快。不到十天,我对文馨阁就没了兴趣,几天都不去望一眼,营业额开始像小沈阳的嘴,眨巴眨巴就往下掉。文静显得很着急,在劝说未果的情况下决定:她帮我去打理,一万五一月。对于文静的狮子大开口,我爽快同意,因为,她的钱从来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文馨阁地理位置绝佳,在我母校对面,是三所大学的交汇处,用老爸的话来说就是:这是个傻子都能赚钱的地方。不过,这地方竞争也激烈,光同类餐饮店就有六十多家,还不算各种小摊位。下了出租,我把墨镜带上,一米八五的身高外加俊朗面孔,我相信,如果进入娱乐圈,我绝对有实力成为偶像巨星。透过墨镜,我看到曾经的校门口来来往往地出入着有说有笑的情侣,恍如红灯区。想当年,我就是这样一位挥霍着爸妈钱财,四处泡妞寻欢的大学生,屁东西都没学到。

    正值学生下课,文馨阁就餐高峰。我刚跨入文馨阁,丽丽就迎了上来,嗲声嗲气:“浩哥,你来啦!”我走过去捏了她两把:“是啊,是啊!”丽丽从不叫我老板,原因很简单,接手文馨阁不到两天,我就把以前那相貌平平的柜台小姐辞掉,招来了丽丽。这丽丽倒也善解人意,来的第一个晚上就钻进了我被窝,虽说才大二,可人小鬼大。

    对于丽丽,文静挺为不满,当面和我说了几次。她说丽丽总不按时上班,我说丽丽还在读书,谅解,谅解。她说丽丽很懒,每天就呆在柜台上收钱,其余啥事都不做,还真把自己当老板娘了。我在心里笑:她都跑我床上了,不把自己当老板娘还把自己当什么。

    丽丽还想缠着我,神情暧昧,可我今天对她没兴趣,推脱了两句就问服务员小李文静在哪。小李朝厨房指了指:“厨房缺人,她在洗菜。”我朝厨房走去,老远就看到文静在弯着腰洗菜,手脚麻利,秀发洒落在肩上,倒也是别有一番景致。我轻声地走了过去,偷捂住她双眼:“宝贝,可别累着。”

    文静挣开,拿湿手捶了我一下:“你也就说说,没见你帮下忙。饿了吧?我叫厨师给你准备了两个小菜,等下叫小李端出来。”文静就是文静,比肚里的蛔虫还了解我,知道我什么时候饿了,知道我什么时候想睡。我双手环抱住她:“不,我不吃,我要你喂。”

    “好好,等我洗完菜就喂你,可以了吧!还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文静刮了下我的鼻子,笑了。我喜欢文静身上的那股幽香,清淡、柔和、温馨,让人沉醉。此刻虽然是在油烟味做主的厨房里,但我还是能准确无误地捕捉到文静身上的那种独特香味,说不上原因,或许是太熟悉。我交往过这么多女人,闻过数不清的香水味,可文静永远最独特。

    “我来帮你洗!”我挽起衣袖,想体验一下洗菜。

    “别,这水太凉!”文静忙拦住我。

    文静比我大两岁,在我看来,有时的她不像我女朋友,反而像我姐姐,虽然我没有亲姐姐。我俩谈起是在大一,数数日子,四年多了,对于我这种花心萝卜,不能不说是奇迹。我曾总结过我们的相遇,得出的标题是:一个馒头引发的恋情。

    说来话也不长,大一军训,一次起得晚,奔着去食堂买早餐,刷卡想买馒头,却被告知整个食堂只剩下一个馒头。那时,文静就站在我身后,穿着破旧,小声地求我能把那个馒头留给她不。我当然成全了她,转身买了四个肉包和一袋牛奶,正要走开的时候却怔住了:文静当时的卡上只剩两块六毛钱。我这人心软,拉着文静走到餐桌前,给她点了碗八宝粥外加两个肉包一袋牛奶。文静感动得连声说谢谢,就差泪水没流下来。

    对天发誓,当时我绝对没有看上文静,我只是可怜她。后来,我们边吃边聊,文静告诉我她是个被爸妈遗弃的私生女,只有一个养母,身体有病,以拾荒为生,辛苦一年都凑不齐她的学费。双鱼座的人善良,我那时突发善心,当即拍板:以后你就跟我,我养你。

    再后来,我向老妈提了这事,老妈高兴得不得了,合不拢嘴地夸我是雷锋是好儿子。顺便,我向老妈给文静要了和我同等的生活费,每月一千。老妈慷慨解囊,不假思索地答应,乐得我直想呼万岁,因为,我又多了五百零花钱,我才不会老老实实地给文静一千。

    随后的事发生在十一国庆,那天我新交的女朋友让我给她买一身最新款连衣裙,价格一千六百八。我犹豫了一下,迟那么半天,最后还是咬牙买了回来。可就是这犹豫闯了大祸,当我把裙子送到女朋友身前时,呆住了:她已经穿上那身连衣裙挽起了另外一个男生。

    我大骂贱女人,失落得厉害,直想把连衣裙扔掉。刚好碰到文静向我借书,就顺手把连衣裙送给了她,害得她到现在还高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第二天我碰到文静,跌得墨镜都快掉下:文静穿着连衣裙简直变了个人,如毛毛虫破茧,直接变成了花蝴蝶。再后来就简单了,不到两天,文静成了我女朋友,我给她买了许多衣服,竟然让她在评选当中成了校花。

    文静确实很美,弯弯的柳叶眉,灵动的大眼睛,鹅蛋脸,一米六八的身高,打扮起来就如个下凡仙子。痞子蛋常说我捡到了宝贝,让我小心,注意于风那小子。文静来过宿舍几次,每次于风都盯着文静瞅,就差口水没流出来。于风家境比我好,父亲是市委主任,母亲是银行副行长,只可惜他相貌平平,身高和文静持平,所以我从不在意他的竞争。毕业后,文静才对我说,于风暗地里追了她四年,就是现在都没死心。

    于风失败间接证明了我的魅力,再说,我和痞子蛋从来都持一种观点:女人如衣服,旧了就该换。所以,我对争风吃醋从不上心,即使被抛也只是失落一会,不到半天就会另找一个女人从头再来。痞子蛋比我更坏,纯粹是为性而爱,竟可以同时在一个房间摆下三个女朋友。记得有一次,宿舍喝酒,四人都有点醉,话匣子一开,于风就不停地说文静如何如何之美。我当时特真诚地说:于风,你要是真喜欢文静,拿去就是,哥们绝对不计较。结果,于风把我的真诚当成了奚落,结结实实地朝我脸上泼了一杯酒。

    我一直想不清我为什么能和文静谈四年,虽然这四年里我拥有过的女人远远超出文静一个。但要知道,我谈女朋友从来就没超过三个月的,只要玩腻,我就会立马甩人离开,唯独文静例外。我曾拿这个问题咨询过痞子蛋,痞子蛋说,你完了,爱上文静了。 我摇头说不对,如果我真爱上文静,那我为什么还要在外面找女人。痞子蛋也无法解释,最后说:那是因为文静对你太好了。我想了许久,也就这个答案最贴切。我也问过文静,文静总是笑,笑说自己太傻。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傻,她说那是因为太爱我。

    爱,这个字我到现在还没搞懂意思。看着电视里那分分离离,哭林泪雨,我总觉假,假得不成样子,可文静却总感动,有时还陪着电视落泪。我爱过那么多女人,可每次分手却啥感觉都没有,不仅没有泪水,反而有种解脱,真怪,搞不懂。

    文静肯定知道我在外面找女人,因为我从不瞒她,瞒也瞒不住。可她从来都不说我,每次都避而不谈,我搞不懂,甚至有点怀疑她是不是真爱我。当然,这种怀疑总是一闪而过,我这个人讲究公平,也比较随意,自己在外面找女人,所以往往能容忍她去找别人。可问题在于,我没发现她找过任何别人,心里憋闷得慌。

    有时,我会认为文静是因为钱才和我在一起,可这结论站不住脚,因为在大学期间还有一大把比我家境好的男生追求过她,譬如于风、混小子。后来,我又想,文静是为了报恩才和我在一起,越想越兴奋,越想越觉得正确,于是打算验证一下。

    大四上半年,我们在租房里亲热,我趴在她身上,抚摸着她的身体,亲吻着她。事到一半,我突然问:“静,你是不是为了报恩才和我在一起?”

    还清楚记得文静当时的反应。她身如电击,不住颤抖,猛爬起来,光着身子朝我喊:浩,我爱你,我是爱你才和你在一起,我爱你,你听到了没有!边喊边哭,把当时的我吓了一跳,只得一把抱住她道歉。那个晚上,她在我怀里哭了一个晚上,不住地说我爱你。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问她这个问题。

    文静总说我还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任性,没有责任心,喜欢沾花惹草。心情好的时候我会问,那你为什么还跟我。文静总会充满哲理地说,人总会长大,男人总会成熟。我无以为对,或者说,我无法理解,因为我总觉自己二十三了,早已经是男人。

    文静喂饭的动作很特别,总是先拿嘴唇试探一下冷热,然后才递到我嘴里,像是在伺候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而那小心翼翼的神情又像在伺候一位封建皇帝,生怕我烫着。我趴在桌上,双手托着脸蛋,嘴巴一张一合,配合着文静动作,说实话,我很享受。文静对我很好,真的很好,从来都顺着我,关心我的一切,像母亲一样。有时我会想,文静是不是在我身上找到了母性。

    在文馨阁一直呆到晚上十点,我和丽丽调了一会情。我说,丽丽呀,今晚打算去哪里?丽丽摆弄骚姿,浩哥,你说去哪就去哪。我禁不住在她脸上拧了两把,结果拧下了一把粉。丽丽说浩哥你弄疼我了,我忙把嘴凑过去,哪里疼,我看看,我看看。

    打烊的时候到了,员工都开始回家,文静忙着整理,累得满头大汗。我对丽丽说,丽丽呀,今晚浩哥得陪老婆。丽丽心有不甘,嫉妒地朝厨房瞅了一眼,恨恨地说了一句:小心戴绿帽子。瞅着丽丽愤愤离开,我得意一笑,女人为我争风吃醋,这是我最乐意看到的事。然而,让我纳闷的是,文静从来都没在我面前表露过吃醋,有时我会问,她是不是真的爱我。

    走出文馨阁,我突然发现餐厅门口停着一辆黑色本田。文静很自然地走了过去,敲了敲车窗,指了指我说:“金浩来了,谢谢你,今晚就不用送了。”我凑过去,竟是于风那小子,脑袋里猛地浮现出丽丽刚才说的话:小心戴绿帽子。

    于风下了车,神情有点尴尬,说:“金浩,你也来了。”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是啊,是啊,你来接我女朋友了?”

    于风解释:“我刚去了趟商场,顺路,就过来看下。”

    我说:“好啊,好啊,谢谢你对我女朋友如此关照。”

    于风指着本田,说:“前段日子买了辆车,技痒,见文静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就开了过来。我想,反正都是哥们,你应该不会介意。”

    我说:“是啊,是啊,我才不会介意。哥们,你这车倒挺帅,哪天借我开开,泡妞绝对牛。”

    文静插嘴打圆场:“于风,你先回去吧!我陪金浩去逛逛。”

    望着本田车离开,我心里全不是滋味,也不知为什么。文静摇了摇我肩膀:“我们回家吧!”我把手一甩,恨恨地说:“我不回去,要回你叫于风送你回去。”文静愣住了,但随即又恢复过来,走上来抱住我:“金浩乖,我的浩最乖了,咱们回家。”我气呼呼地朝前连跨几步,回过头来斩钉截铁地说:“我还约了女人在宾馆,要回你回。”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说这样伤人的话,反正那时就是气,气得直想追上于风的本田车把它砸个稀巴烂。文静追了上来,有点愧疚地问:“生气啦?”我说:“生气?笑话!我生什么气?有女人在宾馆等我,我高兴还来不及。”

    我在前面气鼓鼓地走,文静在后面傻傻地追,这情景像极了电视剧《对不起,我爱你》里的经典场面。十二月海城的夜晚,风呼呼刮,吹得脸瓜子生疼,我招手打了辆出租,透过车窗,我看到文静那失落的神情在夜风中格外显眼,心不竟疼了一下。

    司机回头问:“去哪?”

    “随便!”我闭着眼睛回答。

    司机没有再说,车里响起了郑智化的那首老歌《麻花辫子》:你在编织着麻花辫,你在编织着诺言,你说长大的那一天,要我解开那麻花辫,你幸福的笑容像糖那么甜,不知美梦总难圆,几番风雨吹断了姻缘的线,人已去梦已遥远、、、、、、

    这是我曾经非常喜欢的一首歌,哀伤缠绵,可现在,却觉得是如此刺耳。我拿手敲了敲车窗:“师傅,换首歌。”司机转过头来,笑着说:“这歌好听,我好多朋友都喜欢。”我不耐烦,朝着司机大吼:“别罗嗦,给我换!”

    司机换了,可依旧是郑智化的歌,充满了哀伤与悔意。我再也听不下去,大喊了一句停车,扔给司机一百块,头也不回地踢开车门。海城的夜晚,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寒风丝毫没有影响到这里的热闹。

    这是北京南路,离学校不远的一个地方,网吧、酒吧、歌厅林立,是我大学期间最钟爱的地方之一。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我仰望夜空,却没找到一颗星星。那边酒吧里飘荡着浪歌,时不时传来放肆的**声,让我想起了欢欢。我依旧漫无目的,就如那挥舞着支票却买不到东西的小丑。

    街道两边布满了小摊小贩,为了生存,吆喝声此起彼伏,肆意寒风也成了他们的伴奏。我在一玉摊前停了下来,倒不是玉吸引我,而是卖玉的姑娘与众不同,在小摊贩中显得一枝独秀。这姑娘,谈不上貌如天仙,但长得还挺清秀,老实安分地坐在那,有点出神地想着什么,仿佛对眼前的生意并不上心。

    我走过去,挑逗地说:“小姐,想情郎呀?”

    姑娘脸涨得通红,半响才憋出一句话:“你,你要买玉吗?”

    “买,我全买,不过,我想连你也一起买了。”我肆无忌惮,目光W X。

    “我,我,我不卖。”那姑娘显然没见过我这种人,说话都结巴起来。

    我毫无顾忌,伸手抓住姑娘的手,继续挑逗:“跟我走吧,大爷包你满意。”

    “流氓啊,坏蛋,爸,快来!”姑娘吓得哭了起来,一老汉突然出现在我面前。

    我没敢再逗留,扔下一百块,抓起两块玉就走,这小摊贩野蛮得很,有一次痞子蛋拿假钱买东西,被一新疆佬把门牙都给打了下来。气喘吁吁地奔到一个角落,望着手里抓的两块玉,我突然笑了,笑得莫名其妙,笑得鼻涕直流。

    如那姑娘所骂,几乎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坏,说我是流氓,和痞子蛋是同等角色。痞子蛋听到这样的话,总会哈哈大笑,以此为荣:对,我就是个坏蛋,就是个痞子流氓。然而,我从来都不承认自己坏,无论是表面还是内心,可所以人对我的辩解都嗤之以鼻,往往还会在后面问一句:那你说说你什么时候不坏过?我搜刮脑汁,却答不上来,仿佛自己真的很坏,坏到了骨子里,已经无药可救。

    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不认为我坏,她不是我爸也不是我妈,而是文静。在我们单独相处的时候,文静总是说,浩,其实你不坏,你还挺善良的,只是玩世不恭,还没长大。我总会复制别人的话来问:那你说说我什么时候不坏过?文静会掰着手指头总结:你看,上次我们去逛街,你把身上仅有的一百元给了那位残疾人,还有,在公交车上你总会给老人让座,还有,碰到迷路的孩子,你总会想方设法联系他们的父母。

    我喜欢文静这样说我,换句话来说,我总能从文静那得到孩子般的鼓励,或许,这就是我不甩文静的最大原因。可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文静总能看到我仅有的优点,而忽视我身上的缺点。我问过痞子蛋,痞子蛋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我还是不明白,或者说,我知道西施,却从来就不知道情人的感觉。

    禁不住有点想文静了。望着手里的两块玉,我仿佛看到了文静胸前的那块玉。文静那块玉通体透明,在黑夜中闪闪发光,上面刻着一朵兰花。我发现它是在我们的第一个晚上,还记得是在学校对面的城西宾馆。当时,我抱着不住发抖的文静,想把那玉解下来,文静死活不愿意,说那是她亲身父母留给她的,怕丢,所以就一直戴在胸前。记得那个晚上,文静痛得死去活来,可硬是不吱声,咬着被子不放。事后,我打开灯,文静泪流满面,洁白的被单上淌满了红色,我激动地抱着她说:静,我爱你,我会一辈子爱你,永远把你当宝贝。

    可这话我第二天就忘记了,现在想起,真觉得自己虚伪。得到文静的第二天,我就和别的女人在城西宾馆开了房,当时我还特有劲地跟服务员要同一间房,但由于里面已经住人,只得不了了之。这事我一直瞒着文静,还内疚过一段时间,可一碰到女人,我却管不住自己。用痞子蛋的话就是:下体控制上体,邪恶控制正义,想摆也摆不脱了。

    在大二的时候,文静总喜欢问我是不是爱她,是不是这一辈子只爱她一个。我总是心不在焉地回答:是啊,是啊,我只爱你一个,这一辈子都只爱你一个。后来,文静就不再问,连提都不提,仿佛对我在外面玩女人已经失去了兴趣。

    文静其实挺苦,和我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在天一个在地。刚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只留下了一块不值钱的玉。还好,碰到了个拾荒的养母,要不当时就一命呜呼了。文静曾和我说,她跟养母吃过许多苦,别的孩子都读书了她还要帮着养母捡垃圾,遭受过许多白眼与嘲讽。后来,养母咬牙送她上学,在学校,她总受欺负,老师也看不起,只得拼命读书,最后才熬到这个法学院。原本想努力读书找份好工作孝敬养母,可大二的时候,她养母也因病离她而去,在这个世界上,她成了孤家寡人,再也没有一个亲人。

    文静时常和我说,我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我总是毫不在意地点头,对啊,对啊,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文静听了总是笑,我看得出,她是发自内心地笑。我想,她一定把我们的爱情想得很美,有房子有车子有孩子,一家人幸幸福福,开开心心。说实话,我无法体会文静那种唯一亲人的感受,因为我有太多的亲人,有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姑姑阿姨,遇到不顺心的事总可以推卸,有时还可以像个孩子似的撒娇。

    我没有再想下去,因为我发现自己的心突然沉重了起来。站起身,我把那两块玉揣入兜里。这时,旁边一位小姐走了过来,花枝招展地攀到我肩上:“先生,要不,一百块钱一次。”

    我鄙夷地看了她一眼,吐了一口痰:“靠,给我滚远点!”

    我玩女人有个最大的原则,那就是永不找小姐,这和痞子蛋是女人就上有很大区别。我常笑痞子蛋精通一句名言:女人,熄了灯都一个样。而痞子蛋总会神情鄙夷地反驳我:哥们,你比我好不到哪里去,除去文静,你想想,你玩过的女人有几个和小姐不是半斤八两。我无言以对。

    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我还是不知该干什么,无聊得厉害。掏出手机给丽丽拨了个电话,说想她了,在学校门口等她。丽丽嗲声嗲气:浩哥,你好坏,别人都睡觉了。我说:和哪个男人睡在一起呀?她说:去死,我马上就来。

    走到校门口,看着进进出出神情W X的男男女女,我突然冷笑:大学你这变态狂,误了多少子弟呀!丽丽很快就走了出来,穿着肉质**,超短裙,肚脐眼若隐若现,我真有点担心她会不会冷死。走上去,我拧了她几把,屁股肉质富有弹性,手感挺好,于是一把探了进去,那个暖和真是无法说出口。

    丽丽娇柔万态:“浩哥,你真坏。”

    我说:“天冷,暖暖手。”

    她扑到我怀里:“浩哥,今晚去哪?”

    我掏出一百话塞到她怀里,说:“不去哪,浩哥得回家陪老婆。”

    “你真坏!”丽丽忙把钱抓在手里。我说:“我就这么坏。”

    说完,我撇下丽丽,头也不回地离开。

    因为,我突然看到,文静还站在文馨阁门前,迎着寒风,傻傻地等。

    我和文静的家是在一间出租屋里,与其说家,我更觉得它像窝,一个可以睡觉的地方,仅此而已。然而,文静却给这个窝赋予了一大堆的意义,说这是她的避风港,是她心灵所在。还记得刚搬进来,文静顾不得休息就跑到市场,买了一大堆零零碎碎的东西,窗帘呀,彩纸呀,盆景呀,害得我上上下下跑了四趟。当时我特不能理解,嘟着嘴巴直喊累,第二天我傻眼了,爬起来一看,整个房间变了个样,井井有条,还多了一大堆装饰,简直像一个精心设计的花园。那个晚上,在我呼呼入睡之时,文静忙了一个通宵,累得只剩两个黑眼圈。我说,何必呢,一张床板就能睡。文静说,她喜欢这样子,这样才有家的感觉。

    回到家,文静只字不问我刚才去了哪,只是紧紧地抱着我的手臂,冷得发抖。我说,冷吗?文静点了点头,走到厨房给我打了盆热水,说,天冷,烫下脚。看着那盆冒着热气的水,我突然感动了,一把抱住文静,良久都说不出话。

    文静给我脱了鞋,把我的脚按在盆里,说:“我给你捏捏脚。”

    文静手法熟练,轻重有序,边捏边说:“我从书上学的,还行吧!”

    我点了点头:“很舒服。”文静笑了,笑得很开心,仿佛享受的是她而不是我。躺在床上,文静枕着我的肩膀,没有说话,就这样睡了过去,是手机铃声才把我叫醒。

    电话是痞子蛋打过来的,他说凤凰园新到了一批女人,要我过去陪他喝酒。我有点不情愿,痞子蛋在电话里吼:老子请喝酒,不过来拉到。我瞅了眼旁边的文静,似乎已经睡熟,心不禁又痒了起来,当即悄悄起身下床,蹑手蹑脚地穿好衣服,便直奔楼下而去,打了辆出租,猴急地对司机说:“快,去凤凰园。”

    司机瞅了我一眼:“先生,你出门忘关灯了吧?”

    我回头一望,赫然只见家里电灯闪亮,显然,文静并没有睡。我仿佛看到了一双眼睛,文静的眼睛,充满了无奈与心酸,心猛然一疼。然而,我没有回去,而是不耐烦地朝司机挥手:“走你的,别多管闲事。”

    来到凤凰园已是凌晨四点,天黑得一塌糊涂,如果没有街灯,伸手都看不到五指。然而,凤凰园却灯火通明,如太阳一样在渲染着这座城市的夜生活。我突然感到害怕,觉得自己就像人人喊打的老鼠,爱上了黑暗却丢失了白天。

    痞子蛋正搂着一个小姐在狂饮,神情颓废,已经有了些许醉意。见到我,痞子蛋推开小姐,向我大倒苦水:这日子怎么过,股市大跌,昨天我就亏了十二万。我也大倒苦水:这日子怎么过,曾经的舍友竟要抢我女朋友。

    在这黎明前的黑暗,两只夜老鼠竟互诉衷肠起来,有点奇怪,但又不足为怪。就如段纯良曾写过的一首短诗:莫说我坏,莫说我狂,谁不坏,谁不狂,皆为人生无奈。我吞了一口酒,把这首诗念给痞子蛋听,痞子蛋边喝边念,大笑:这李白,写得狗屁不通,狗屁不通,不过,不过还真有点道理。

    几杯下肚,我摇摇欲坠起来,举起酒杯:“痞子蛋,我问你,人生是什么东西?”

    痞子蛋连喝几杯,头晃得像只鼓:“人生,人生是什么狗屁东西,人生就是操蛋的金钱、女人、美酒。”

    我也连干几杯,头沉得像铅球:“对,今朝有酒今朝醉,人生就是他娘的过个场。”

    “好兄弟,你不愧是我的好兄弟。”痞子蛋竖起拇指。

    整个大学四年,也就痞子蛋与我玩得最铁,有钱一起花,有酒一起喝,有女人一起玩,有事一起惹。记得我们没啥闹过矛盾,就有一次,我揍了他两拳,为的还是文静。那次他在我面前挑逗文静,说自己在城西宾馆订了房,约文静去。其实,在我和痞子蛋之间,这是非常正常的玩笑,我以前就多次对他女朋友说过,可那一次,我不知为什么,火从心来,冲上去就把他踹倒在地,不分三七二十一就是几拳。从那以后,痞子蛋对文静从来都是恭恭敬敬,没有半点放肆之举,还说,他就是荷尔蒙冲到头上来也不敢动文静。

    痞子蛋常说,金浩呀,别看你玩世不恭,其实你挺爱文静的,挺在乎她。我说,我怎么没发现,如果我挺爱她,那我为什么还到外面去找女人。痞子蛋总是摇头,这我就搞不懂,搞不懂,感情这东西太复杂,还是直接上床了事来得痛快。

    喝得有点过多,我开始讲糊涂话,咬牙切齿:“于风那混蛋,竟敢打文静主意,以为自己买了辆车就了不起,我迟早剁了他!”

    痞子蛋看着我笑,笑得很神秘:“还说自己不在乎文静,都要剁于风了,哈哈。”

    “看不惯他那德性!”我猛灌白酒。

    “对,我也瞧不惯他那德性,表面一本正经,肚子里全是男盗女娼,连朋友的女人都要抢,真不是人,猪狗不如。”哥们就是哥们,话不到两句就产生了共鸣。

    以前在宿舍,痞子蛋对于风意见最大,两人还打过几次架。痞子蛋总说于风虚伪,装正经,混蛋一个。于风则说痞子蛋X L,粗俗,一大堆坏习惯。在学校时,我对于风倒不是太反感,可现在,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痞子蛋说得对,于风就是一虚伪货。

    后来我才想明白,我之所以痛恨于风,倒不是因为文静,而是因为于风那辆本田。在学校时,于风也一直暗中追文静,可我从没在意过,因为,那时我拥有比于风更多的东西,如长相、女人缘,我瞧不起他,没把他放心上。可现在,于风却拥有我想要却得不到的东西,那就是车。

    我把这分析和痞子蛋一说,痞子蛋立马竖起拇指:高,金浩,就是这车在中间作梗。于是,我有了买车的想法,而且这念头越来越强,最后导致我喝酒无味,玩女人没劲。车店到处都有,可我缺钱,搜光身上的每一个口袋,取空每一张银行卡,我也只找到一万六千多块,还不够买四个轮胎。没敢朝家里要,我只得向痞子蛋借,可痞子蛋最近也缺钱,他那三十万,几天的时间挥霍了十来万,还剩二十几万全套在股市里出不来,身上就剩两千多。

    最后实在没办法,我回了趟家,找到老妈,说最近生意忙,想买台车。俗话说,儿行千里娘牵挂,我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回家,也没打过电话,老妈见到我高兴得嘴都歪了,哪还在乎钱。她瞒着老爸把她攒的十万块全给了我,还特意嘱咐我不要告诉老爸。买上车后,老爸才知道这事,气得直骂我妈老糊涂了,舞着棒子就要把车砸掉。

    买车的前一个晚上,我在电脑前呆了个通宵,查了一整夜的汽车。于风的那款是本田锋范1.5L精英版,价格在十一万五千左右。熬到凌晨,我才下定决心,自己也买一款本田,但必须比于风的要好要贵,最后我选定了思域09款1.8EXI自动舒适版,价格在15万左右。

    买车那天,我起得非常早,六点不到就跳下床,估摸这是我四年来起得最早的一次。文静一般六点半起床,洗漱后,给我准备早餐,七点左右去文馨阁。而这次,我破天荒地给文静挤上牙膏,打好热水,伺候她起床。文静显得受宠若惊,脸上挂着一种说不出的幸福。

    我说:“宝贝,今天是我大喜日子,你得陪我去。”文静轻抹了一把脸,笑着说:“是不是要结婚了,这么高兴。”我说:“哪里,结婚我能不通知你吗?”

    文静对我买车一直持反对态度,她觉得浪费,没必要。我说,再不买车,连老婆都要丢了。文静最终还是陪我去了,她从来都顺着我,这次也一样。其实,我倒不是非要文静去,最主要的是缺钱,我得从文静那抠几万出来。

    见到车,我立即被迷住,就如见到漂亮女人一样,怀中的钱也蠢蠢欲动起来。我问老板,这车多少钱?老板说16万。我说最低多少?老板说谁最低也得15万。我说,我身上只有11万,随后把目光投向文静。

    文静撇开我的目光,装作没看到。老板指着那款本田锋范1.5说,这款差不多。我说,不喜欢这款,得和老婆商量商量。原本以为文静会爽快解囊,哪知,文静死活不同意,说急了,直接闭着嘴巴装哑巴。

    我说:“静,就差四万。”

    文静说:“我没钱。”

    我说:“就算我借你的,总可以了吧?两个月内绝对还你。”

    文静摇头:“我真没钱。”

    我有点火:“你每月从文馨阁拿一万五,不要骗我了好不好?”

    文静说:“真没有,我全花了。”

    我怒了:“你不要这样好不好?”

    文静很平静:“我真花了,你每月不是有三万,怎么也没了?”

    我青筋直鼓:“你说,你都买什么了?”

    文静默不作声,低着头,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委屈。我立马改变策略,轻轻地抱住她:“我知道我的静最好了。”

    然而,文静依旧默不作声,如块石头一样任凭我抱着,一动也不动。我勃然大怒,一把放开文静,指着她道:“你别这样要死不活,想吞那笔钱的话就吱一声,我不稀罕,但你以后也别想从文馨阁再拿走一分钱。”文静不吱声,眼眶里突然莹出了泪水。

    我就是这样一个使性子的人,从小就这样,老爸说我永远也成不了事。记忆当中,这是文静第二次不顺着我,上次也是为了钱。我在商场看中一套西服,要八千多,就差几百块,可文静死活不愿拿钱出来。那次我也气得快炸,有一个月没理她,甚至当着她的面追别人。

    车店老板出来打圆场,说那款锋范1.5也挺不错,性价比高,卖得断货,我的气才消了一点。文静依旧站在那,眼望远方,裹着泪水,但就是不掉。我突然发现,文静其实还挺犟的。

    最后,我倒在车店老板那三寸不烂之舌下,竟买了辆锋范1.5,和于风的一模一样,真窝囊!

    段纯良那小子来找我借钱,别别扭扭,说了一堆题外话才问,哥们你最近手头紧吗?我说要多少?他说一万。我说一万现在真没有,一两千还行,要不你找痞子蛋。段纯良神情沮丧,说上次没陪痞子蛋喝酒尽兴,不好意思开口。

    段纯良就是这样一个人,拥有诗人清高的性格,却没继承诗人的才华,更何况他生错了年代,处在一个容不下诗人的社会。有时我想,幸亏他没继承李白的才华,要不怀才不遇,还不郁闷死。段纯良很少开口向人借钱,记得大二那年,他去深圳打暑假工,在车上丢了钱包,可硬是不打电话借钱,最后逃票回到学校,饿了整整两天两夜。我说你傻不傻?他说自己还撑得住,不要紧。回 头一想,大学四年,这是段纯良第一次向我借钱,估计碰到了为难事,要不也不会这样。

    我说:“李白,你实话告诉我,拿钱干什么?”

    段纯良支支吾吾,脸涨得通红:“这个,你别问,我急,真的急。”

    我笑:“是不是把那女人肚子搞大了,脱不开身。”

    段纯良陪着笑,不说话。我说:“你小子别乱来,做那事也不戴套,买个套才几块钱,现在麻烦了吧!”

    段纯良苦笑:“哥们,别乱猜,不是那事。”

    我说:“你家白露不是有钱吗?”

    段纯良叹了一口气:“唉,不提她了。”

    段纯良和白露谈起是在大三,正值他名声鹊起之时。当时,学校校刊《青锋》主编刘小婷老师看中了他,每期都向他约稿,多则两三篇,少则一篇,反正都是十块钱一篇,每期都上。就这样刊了半个学期,段纯良在学校的知名度如火箭般飙升,求爱信、求知信,交往信不计其数,全是大一那些小屁孩写来的。我和痞子蛋曾做过统计,写信者当中,胖子占了百分之五十,丑的占了百分之九十,只有百分之十还可以看下,可无一不是刁蛮凶残型,最后得出结论:喜诗的女人没几个好鸟。

    每次得到稿费,痞子蛋就会嚷:李白大诗人,请客,请客。害得于风在一旁鄙夷地笑:不就几块钱嘛!段纯良每次都拗不过我们,扭扭捏捏地从兜里掏出钱:你们谁下去买,反正我不去。全然没有李白大诗人那种千金散尽还复来慷慨豪迈之气。痞子蛋总会争着下去买,花生呀、瓜子呀、火腿呀买一堆上来,然后我们就啃着零食评价:李白,你这诗太烂了,怎么能这样写,哥们我帮你改改,绝对能赚二十。段纯良总不作声,边吃边陪着我们笑,他来自农村,不太喜欢说话,害得我总觉得他心里藏有秘密。

    还记得白露第一次给段纯良写信是在圣诞节临近,诗的内容我现在想起还觉得搞笑:纯良,我喜欢你的诗,如果我嫁给你,你愿意吗?这样露骨的表白,让我总觉得有种被强奸的感觉,心发好奇,就怂恿段纯良去见见这位彪悍女王。

    没想到这一见就不可收拾,两人立马粘在一起,想掰都掰不开。现在想起,这段婚姻还是我牵的线,平生竟当了一次红娘。那时,我给段纯良预订了学校对面浩浩咖啡厅的席位,段纯良死活不愿意,说在学校走走就行了。我笑他老土,这年头,谁还要校园浪漫,都是一上咖啡厅二上宾馆三上床。段纯良还是不愿意,我估计他心疼钱,便说,别怕,哥们有贵宾卡,大不了少泡一个妞帮你解决终身大事。

    白露长得壮实,留着短发,浓眉大眼,远看就像一山东汉子,全然没有白露这个名字的诗意,见面当时还把我吓了一跳。可没想到壮实的白露竟和排骨的段纯良谈开了,在咖啡馆里越谈越有劲,越谈越兴奋,谈得口水乱喷,从诗歌谈到文学,从文学谈到专业,从专业谈到人生,最后从人生谈到被窝。我一直无法想象白露和段纯良在被窝里会是什么样子,问痞子蛋,痞子蛋说试试就知道了。

    刚开始,我和痞子蛋对白露的印象都不好,说她太男人了,粗旷得可怕,根本不像一个女人。段纯良总是不搭腔,以沉默对抗,我们就笑,说段纯良这小子在白露身上找到了安全感。可后来,我们彻底扭转了对白露的看法,因为她太有钱,太慷慨,太男人了。

    那是在段纯良的生日晚会上,白露在山水人家订了两桌,每桌一万,我都不知吃了些什么,反正肚子撑了三天,见到食堂的饭菜就想吐。饭后,我和痞子蛋同时调侃段纯良:小子,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要和白露在一起,原来是为了少奋斗十年,够狠。

    我不知段纯良是不是这样一个为了钱途可以放弃爱情的人,但我知道他是个感恩的人。毕业后一个月,在白露的再三要求下,段纯良举办了婚礼,他找了我三次,非要我去主持,说我是他们婚姻的见证人,没有我就没有他们。

    结婚那天排场很大,我对文静说,以后咱们的婚礼要比这更大,奔驰开道,宝马殿后,外加保时捷、宾利,还要来几辆悍马,婚纱去意大利定制,钻戒至少两克拉。文静笑,说没必要这么浪费,脸上洋溢着幸福。

    俗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看看段纯良,这话不假。想当年,只有我向白露借钱的份,哪有段纯良朝我借钱的事。记得有一次我约段纯良喝茶,不到半个小时,白露就打来五次查班电话,我实在看不下去,夺过手机就吼:白露老姐,你让我们喝完这杯茶可以吗?白露和我对吼起来:你,我怕的就是你。

    看着段纯良失落的神情,我于心不忍,忙说,我帮你想想办法,不就一万块,应该没太大问题。我给痞子蛋敲了个电话,可话还没到嘴边,他就开口朝我借钱了,没办法,只得来到文馨阁,打算向厨师老王借一万。老王是文馨阁的老牌员工,资历最老,工资最高,老爸转交餐厅的时候对我说,谁都可以走,就是老王不能走,他是这里的主心骨。

    文静依旧在打理文馨阁,忙前忙后。我走进去,没有理她,径直拧了两把丽丽,说:丽丽,你又长漂亮了,今晚陪陪浩哥。丽丽眉开眼笑:不行啊,浩哥,我怕文静姐骂。我说:没事,浩哥要你就要你,谁也管不了。文静听着我们打情骂俏,头低了下去,背着身子走向厨房,看得我狞笑:这就是不顺我的下场。

    老王也没钱,说都给老婆拿走了。我没办法,真是一毛钱难倒英雄好汉,想当年有钱之时,打个六块钱的车都丢一百,现在倒好,一万块都掏不出。我朝段纯良摆了摆手:“哥们,我实在没办法,要不这样,你等两天,文馨阁每天有一千多入账,最多一周。”

    段纯良摇了摇头:“金浩,谢谢你了,我找下别人吧。”

    我问:“要得这么急?李白,你说你拿这钱干嘛?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段纯良长叹一声,才把事情缘由说出来。原来,不是他急,而是一个女人急。最近段纯良这小子从诗歌论坛认识了一女孩,后来见了面,两人越谈越投机,越谈越仰慕,最后谈到了宾馆,谈到了床上。今天那女孩急急忙忙找他,向他借钱,说弟弟从建筑工地掉了下来,要动手术,没钱,急得直哭。

    我说:“哥们,那女孩就是上次在富豪大酒店的那位吧?”

    段纯良有点尴尬,点了点头。我说:“小子,你也太坏了点,有了老婆还在外面找情人。”段纯良叹了一口气:“一言难尽,金浩,婚姻真是一言难尽啊!”

    “我不管你什么狗屁难尽,我只是想提醒你,这世道骗子多,一个晚上一万,你不值啊!”

    “我明白,没事,我得走了。”段纯良忠言逆耳听不进,急急忙忙就要朝外走。

    曾有个高人和我说,这世道,有两种人最容易受骗,一种是傻子一种是文人。我问为什么。他说,傻子笨文人迂腐。我想了想,点头承认这观点,段纯良就他娘迂腐得很,要是我,问我借钱,靠,老子不撕烂她的嘴就不叫金浩。

    我看到文静朝段纯良追了过去。

    晚上餐厅打烊时,我当着文静的面把丽丽拉到车上,头也不回地离开,在城西宾馆开了房。丽丽倒也真健忘,全然不记得那个晚上的事,边给我宽衣边娇滴滴地说:“浩哥,要冲个澡吗?”

    我捏着她的脸问:“那本田车每天晚上都来接文静吗?”

    丽丽一愣,没想到我会在这个时候问这个问题,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问,反正就是脱口而出。丽丽说,有段时间了,差不多有一个月,具体她也记不得。我心中怒火突然腾升,一把扭过丽丽摁倒在在床上,随即就扯开了她的衣服,一扑而上。

    丽丽挣扎:“干嘛,这么急,不要洗澡啦?”

    我说心烦,随即骑到丽丽身上,身子一抖,狂风暴雨般进入,所有怒火都转变成欲火,发泄在丽丽身上。就在这时,房门猛地响了起来。

    买车后,我和文静闹开了,足足有三天没和她说一句话,由于身上没钱,我曾回家呆过一个晚上。那晚,我进门就躺到床上,把被子一卷,头一蒙,连袜子都没脱就钻进被窝。文静过来抱住我,说我给你打水洗个脸,我装作没听见,她身子抖了一下。

    待我醒来时,文静已经去了文馨阁,桌上留着我最爱吃的煎蛋和一张纸条:浩,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气愤地把纸条撕碎丢入垃圾桶,一屁股坐到枕头上,却猛地跳起来,看着枕头呆住了。因为,枕头全是湿的,能拧出水,文静流了一个晚上的泪。

    我从小就爱这样小皇帝般地耍性子,只要不顺我意,就赌气不理人,甚至还会摔东西。老爸常骂我妈,说就是她把我惯的,没一点用处,养了个废物儿子。我妈则总是拿我的年龄反驳,说金浩还小,长大了自然就不会这样。我爸冷笑,说你十岁说他小,十八岁还说他小,现在都二十三了,这个年龄我都当爹了,他还小吗?我妈则说,金浩刚从学校出来,很多地方都不懂,过两年就好。

    我从来都不承认自己小,最喜欢说:老子女人都玩了二十几个,早已是男人了。见到我,老爸就喜欢吼:你都二十三了,还一事无成,丢老子的脸。我总会扯着喉咙反驳:成功总得有时间,我不要你管,冲破这黎明前的黑暗,我迟早会做给你看。每次我们都争得面红耳赤,老爸手抖得老高,却不敢下手,他已经打不赢这个儿子了。

    说实话,我一点也不喜欢老爸,觉得他专制独横、凶残暴躁,没一点人情味。不过,我又离不开老爸,没有他的钱,我生活就成问题。大四上半年,应老妈的再三要求,我曾把文静领回家。原本以为老爸会大加反对,我甚至都做好了心理准备,哪知,老爸不仅没有反对,还连连称赞,说这女孩好,就她了,临走时给文静塞了个六千的大红包。而我妈对文静就不太满意,说文静是个孤儿,门不当户不对,有点瞧不起的意味,走的时候只给了文静一个六百的红包。

    后来,老妈还暗地里给我介绍了几个富家女子,可没一个成,不是我看不上对方,就是我看上了对方,一来二去,上宾馆开房,玩腻后甩掉。那些被我玩了的富家女子全哭哭啼啼回家告状,害得我老妈再也不敢给我介绍,说儿子,你这样对人家可不行。我只是一笑,说现在都这样,各取所需而已。

    我夹起煎蛋吃了一口,有种咸咸的味道直入心底,文静的手艺很好,总能做出我喜欢吃的东西。然而,这一次,我总觉得心里怪怪的,仿佛看到了文静煎蛋时的情景:一边煎蛋,一边抹着眼泪,晶莹的泪珠一滴一滴落入锅里。

    文静和丽丽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女人,那个晚上,我被丽丽阴了一把,身上的钱全被搜光。门被踢开时我还来不及穿全衣服,丽丽笑盈盈地抓起被子遮住身子,进来的是两个彪形大汉,一个光头,一个黄毛,一人提着一根棍子。

    一顿毒打后,我被迫跪在丽丽面前,她拿腿挑起我的下巴,笑盈盈地说:“浩哥,舒服吧?”记得以前,丽丽问我喜欢她哪个部位,我说腿。她问为什么,我说你的腿光滑无毛,性感修长,看一眼口水长流,看两眼欲火焚身,看三眼直想脱衣。

    丽丽挑逗地那腿夹起我的脸问:“浩哥,现在还喜欢我的腿吗?”

    我说:“喜欢,不过我更喜欢你的脸。”

    “为什么呀?”丽丽似笑非笑。

    我斩钉截铁:“因为你不要脸!”

    丽丽笑容僵住,爬起来扇了我一耳光,指着我的鼻子骂,面红耳赤,口水横飞:“谁不要脸?谁不要脸?你就一下流坯子!”

    我哈哈大笑,知道自己戮到了丽丽内心痛处。我这人有个毛病,玩了女人后喜欢和她聊天,天南地北地扯,譬如爱浩哥不,以前谈过恋爱不,而大多女人又有个坏毛病,喜欢倾诉,一来二去,我就知道了很多秘密。痞子蛋曾笑我,说我不仅从肉体上玩弄女人还要从精神上占有女人。而我则笑痞子蛋是见到女人脱裤子,没半点情调,和动物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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