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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省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让“醉猫”无处遁形

    时间:2019-01-08 17:23:10  来源:吉网  作者:李超

    为组织开展好“百日安全行动”,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全省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认真分析全省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特点和道理交通事故发生规律,通过拓展整治区域,延长整治时段,扩大检查车型,联勤联动联治,突出重点,科学部署,常态化开展酒驾查处整治行动,各地每天都有路检路查,始终对酒驾醉驾保持“零容忍”,切实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冬季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近日,民警在行动中查获多起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消除了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示:新年伊始,参加亲朋好友宴请活动,开心畅饮之后千万不要驾驶机动车。饮酒醉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切勿抱着侥幸心理去驾驶车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又添一人,下单“新年VIP”酒驾套餐

    2019年1月2日9时08分许,延吉北站口执勤民警在延吉北出口检查车辆时对一辆车牌号为吉HW8886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当民警依法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一股酒味扑面而来,这立刻引起了民警的警觉。于是,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呼吸酒精检测。通过酒精检测仪检测,最后该司机吹出的酒精含量为28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种种证据面前,崔敏承认了自己与朋友在汪清聚会时喝了啤酒。上午,开车送朋友回延吉,没想到被高速路口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崔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给予行政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没有驾驶证还醉驾!马路杀手落法网!

    2019年1月1日下午,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岭中队执勤民警在大岭镇巡逻至农安县烧锅镇路口时,迎面驶来一辆蓝色力帆牌小汽车,民警在对这辆车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驾驶员侯先生称小车是女儿的,并出示了行驶证,但是当民警要求他出示驾驶证时,侯先生的回答让在场的所有人都哭笑不得:驾驶证钱交了,还没考呢!

    在交警问及喝了多少酒的时候,侯先生回答的倒也很爽快:两瓶啤酒!元旦那几天当真是十分寒冷,为确保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误差最小化,执勤交警将侯先生带到中队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测试,数值显示为172.0mg/100ml,已远远超出醉驾标准的80mg/100ml!这位侯先生说的两瓶啤酒是买一又送一吧!

    后经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执勤交警依法对车辆予以扣留,侯先生因无证驾驶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后将因醉酒驾车转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办理中。

    酩酊大醉!屠夫元旦当天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酒精数值302!

    2019年1月1日,是新年的第一天,也是全国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九台大队一中队民警驱车沿九台区东线公路开展涉酒驾驶人排查。14时50分,民警驾车驶入苇子沟镇大院村,此时由东向西驶来一辆没有悬挂号牌的红色汽油三轮车,驾驶员满脸通红,有酒驾嫌疑。民警上前示意该车停车,但三轮车稍稍减速后却又突然加速,民警立即将企图逃跑的驾驶人拦停。民警发现三轮车驾驶员浑身酒气,准备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但他极其不配合,拒绝在酒精测试仪排查口吹气,但其呼出的口气已经导致测试仪变红、发声。在控制该驾驶员的过程中,一名协警的手还被其咬伤。民警就近将这名驾驶员带至苇子沟派出所讯问室,马上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让民警没想到的是,检测结果竟然高达302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经查,这名三轮车驾驶员名叫孙某民,是当地一名杀猪卖肉的屠夫,当日杀完猪后他与朋友喝得大醉,而后又驾驶自家无号牌三轮车准备趁过新年之际继续去会友。令他根本没想到的是,交警在新年假期还会来农村查酒驾,结果他被抓了个正着。

    对于孙某民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罚款700元,并带他到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如果抽血检测结果确定他为醉酒驾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孙某民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的处罚。

    男子构成危险驾驶罪,吊销驾驶证 拘留!

    2018年12月26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大队民警在辖区内进行夜查。23时50分,民警在皓月大路与普阳街交会处对过往车辆进行酒驾检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准备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这名驾驶员进行检测时,该驾驶员拒不配合,不是不好好吹气,就是说酒精测试仪不好使,无论是在警车里还是被带回大队,都没能进行呼吸测试,民警一遍一遍地劝导其配合工作均无果。随后,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医院对其进行了抽血检测。2019年1月2日,抽血检测结果反馈到绿园大队,显示该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含酒精183.87毫克,超过醉酒驾车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这名驾驶员构成危险驾驶罪,他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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