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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信息发布

    时间:2017-04-13 23:51:44  来源:吉网  作者:郭龙

      4月13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现已发布。

      考试时间:

      上半年考试于2017年5月20、21日举行

      下半年考试于2017年11月4、5日举行

      考试科目:

      7个语种:英语、日语、法语、阿拉伯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等。

      4个等级:资深翻译、一级翻译、二级翻译、三级翻译。

      具体科目:

      一级笔译考试科目(1个):笔译实务;

      一级口译考试科目(1个):口译实务。

      二、三级笔译考试科目(2个):笔译综合能力,笔译实务;

      二、三级口译考试科目(2个):口译综合能力,口译实务。

      其中,二级口译考试《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和“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

      资深翻译尚未实施考试。

      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语种、级别的考试。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登记。

      报名办法:

      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实行网上、现场结合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在指定网站或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名时限:

      笔译上半年为2月20日至3月20日(已过),下半年为8月4日至9月4日;

      口译上半年为3月12日至3月26日(已过),下半年待定,报名具体安排详见各省(区、市)有关文件。

      成绩和证书管理:

      全部应试人员须一次考试通过全部科目。

      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注册登记:

      翻译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

      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每3年登记一次,同时需提交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证明。

      吉网 吉刻APP记者 丁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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