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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安县招携镇党委书记受党内警告处分

    时间:2017-04-10 20:40:21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张武明

    中国江西网乐安讯 (记者张武明 通讯员李伟)用公务油卡给私家车加了一次油,虽然金额只有200余元,但此举已违纪,乐安县招携镇党委书记陈小龙为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千万别干这种傻事。”面对处分决定,陈小龙后悔不已。

    据了解,今年1月,乐安县纪委组织若干个暗访组,对全县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其中,第二暗访组在县城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站暗访时发现,1月8日上午,有一张公务油卡在前后相距12分钟的时间内,连续加注92号汽油两次,加油数量分别为32.92升、43.90升,金额分别为212.66元、283.59元。

    “什么车一次可加这么多油?再说油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用完?”乐安县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易国庆起了疑心。随后,执纪人员通过在加油地点调取监控录像后发现,该卡为招携镇公务油卡,在同一时段内分别为一辆公务用车和一辆外地牌照车辆加油。经相关人员辨认,为上述车辆加油的人员是招携镇党委书记陈小龙。

    根据暗访组提供的问题线索,1月12日,乐安县纪委对陈小龙进行初查初核。1月24日,经乐安县委常委会批准同意,对陈小龙违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1月8日8时55分,陈小龙驾驶单位公车加油后,将该车停放在其居住的小区附近。9时07分,陈小龙又将私家车开到该加油站加油。审查还发现,陈小龙违反领导干部不得违规驾驶公务用车的管理规定,在2016年11月29日至2017年1月10日期间,先后私自驾驶公车6次。

    3月28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乐安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小龙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补交油款。

    “私车公养是‘四风’问题的新变种。”乐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肖国辉分析认为,少数干部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耍点小聪明,组织发现不了。根据县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加油一车一卡,只有车卡相符,定点加油站才可以加油。然而,一些定点加油站工作人员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如果他们都能坚持原则,私家车是不可能从公务用卡上加到油的。今后,乐安县纪委在建章立制、堵塞公务用车管理漏洞的同时,还将向定点加油站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好。

    据介绍,对在这次暗访中发现的县园林局等9个单位违规使用公务油卡和个别干部私车公养问题,乐安县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

    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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