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江西新闻 > 辟谣! “3月1日销分新规”系误读南昌办理无变化
  • 辟谣! “3月1日销分新规”系误读南昌办理无变化

    时间:2018-02-27 15:31:59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洪怀峰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洪怀峰报道:这几天南昌的车主们都慌了,那是因为有消息称: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严禁使用他人驾照扣分。一时间,南昌红谷滩等多个处理车辆违章的大厅人满为患。26日,南昌交警通过官方微信“乐行南昌”以及媒体宣传群辟谣称,“3月1日销分新规”系误读,南昌办理无变化。

    南昌交警辟谣中称,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据悉,自2016年全国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应用以来,先后面向社会推出了考试预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10大类130余项在线服务。目前,累计注册用户数量已达1.6亿,累计提供各类服务5.93亿次。

    此次平台完善后,需要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进行。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也可以通过“交管12123”足不出户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因此,南昌警方表示,从3月1日以后,机动车驾驶人在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含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南昌仍按现有政策办理,处理流程及条件不变,敬请相互转告,避免扎堆处理。

    另外,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今提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网上自助处理交通违法是更为便捷的业务办理渠道,并不影响窗口办理。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