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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财政筹集超28.9亿元 支持全省境内流域生态补偿

    时间:2018-02-27 15:38:24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2月25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2018年将筹集超过28.9亿元的资金在全省境内实施流域生态补偿。

    据悉,2015年11月份,江西省率先在全国制定出台了《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试行)》。两年多以来,江西共筹集分配流域生态补偿资金47.81亿元,有效提升全省100个县(市、区)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森林质量提升、水资源节约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水平,进一步保障长江中下游水生态安全,在全省生态建设和保护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进一步完善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由江西省财政厅、发改委起草修订的《江西省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已于2018年1月29日下发全省执行。2017年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规模为26.9亿元,有效扩大;2018年省级又新增安排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加上中央新增补助资金,这项资金规模将超过28.9亿元。

    贫困县面临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双重压力,为落实生态扶贫政策,增设贫困地区补偿系数,即将25个贫困县(24个国定贫困县加都昌县)补偿系数设定为1.5,其他县补偿系数仍为1,贫困县补偿系数高出其他县50%。为契合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样板区的要求,从提升治理能力、巩固生态优势等方面综合考量,进一步提高水环境综合治理因素权重,由原来的20%提高为30%,并将该项指标考核内容由原来的“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政策及任务执行和完成情况”增加为“水环境综合治理、河长制推进执行、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打造等政策及任务执行和完成情况”。(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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