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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元化司法救助解被害人“心结”(图)

    时间:2017-05-18 22:00:29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徐小勇

    开栏语

    中国江西网讯昨天的累积,是今天我们继续前进的动力。

    五年来,砥砺前行的足迹,刻印在赣鄱大地上。一步赶着一步,像钢琴的黑白键,然后被一双双巧手,弹奏出和谐、优美、动人的音符。

    跳动在红土地上的这些音符,抒发着江西儿女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平安江西建设的实践中,积极探索、不断创新的豪情;它用一段段优美的旋律,诠释着已经发生、正在发生的深刻的社会变革;你用心去聆听,能和所有人那样感受到法治润物无声的蓬勃力量,并从中汲取养分、品尝幸福。

    我们,从今天开始,开设“砥砺奋进的五年 法治改变生活”专栏,就是要把这些动人的旋律,转译成朴实的言语、感人的故事,通过记录、传播,让前行成为感召的力量,向着同一个方向――法治江西,继续砥砺奋进。

    ◎文/图 刘燕 记者徐小勇

    从发放救助金到开展心理疏导;从被害人上门求助到主动上门找救助人;从原来检察自己唱独角戏到与民政、社保等部门建立救助工作联系制度等……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探索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积极解开被害人及家属心结,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司法形象。

    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长期救助一起案件被害人的儿女

    救急解困 小钱化解大矛盾

    “感谢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帮助,谢谢你们这些好人……”2016年1月26日,彭泽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不畏严寒,带着1.5万元救助金送到了曹大姐的家中。

    曹大姐今年40多岁,家里有两个孩子。2014年6月,曹大姐的丈夫搭乘同村村民的摩托车回家时发生意外,不幸身亡,同村村民赔给她4万元。处理完丈夫的后事,赔偿款便所剩无几了。自此,曹大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了解到曹大姐的情况后,彭泽县检察院控申科干警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曹大姐争取到了1.5万元司法救助金。

    花季少女李某遭遇求爱不成的男同学的报复,被用匕首捅刺胸部多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李某母亲身患癌症,父亲务农收入微薄,难以支撑家庭支出。而加害方家境困难,无力承担赔偿。2015年,南昌市检察院公诉处与控申处沟通后,及时介入调查,将被害人情况报送市委政法委。在南昌市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为被害人家属申请到5万元救助款,缓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变被动为主动 丰富救助形式

    2014年年初,《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出台,其中“刑事被害人救助”的名称转变为“国家司法救助”。

    “与原来的刑事被害人救助相比,《意见》带来多个方面变化。”据江西省检察院控申处负责人介绍,如救助范围扩大,不限于刑事犯罪案件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还包括举报人、证人、鉴定人;不限于人身受到侵害,还包括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仅包括刑事案件,还包括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等以及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民事案件。还有整合建立统一救助机制,提高了救助效率。《意见》规定,各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列入预算,并建立动态调解机制。仅2015年,全省检察机关为175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和信访群众提供救助。

    在德安县,为拓展救助案源,德安县检察院变被害人主动上门求助为主动找上门,强化控申部门与公诉、侦监部门的业务联系,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由控申部门积极主动寻找符合救助条件的被害人。在被救助人领取救助金后的一定时期后,该院控申部门进行回访跟踪。对生活仍然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则与就业、民政等部门联系,帮助解决低保、就业问题,最大限度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德安县检察院控告申诉科科长管荣勋介绍道:“通过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具体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正义与温情,有效缓解了刑事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精神痛苦和实际生活困难,对于抚慰被害人亲属心灵,安定其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产生了积极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心理疏导 解开被害人“心结”

    2014年7月某个深夜,南昌市新建县(现为新建区)涂某在回家路上被熊某持刀抢劫,不幸导致重伤二级,因未得到民事赔偿,涂某多次扬言要找当事人报复。

    新建县检察院得知情况后,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在为涂某争取到3万元司法救助金的同时,派多名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人员前往其家中进行心理疏导,得到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信任和肯定,改变了涂某过激的想法。

    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在经济救助的同时,也同样关注救助对象的心理伤痛。该院联合江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成立“清心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室”,帮助救助对象尽快走出心理阴影。目前,该院已有5名干警取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了有效的心理疏导。

    在全南县,为了帮助被害人及家属渡过心理上的难关,全南县检察院成立了刑事被害人心理救助工作小组,在充分保障被害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办案人员运用“情景”、“认知”、“现实”等心理疗法,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及时打开被害人的心结,使用积极的心理暗示和明确解决问题的方法释法说理,预防被害人采取不正当的方式维权,有效防止涉检信访案件发生。

    据介绍,随着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入开展,南昌、赣州、宜春、吉安、新余等地检察机关相继成立心理抚慰小组,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康复介入,抚平他们的心灵创伤,重燃他们的生活希望。

    创新探索 独角戏变大合唱

    2017年年初,一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南昌市青山湖区检察院举行,听证会邀请了承办民警、区妇联及被害人所在社区等代表参加。

    原来,2016年8月底,犯罪嫌疑人邓某在某路口摆摊卖鱼,其间与被害人蒋某引发口角,邓某后用手将蒋某推倒在地,造成蒋某腰椎骨折,轻伤二级。鉴于蒋某及其丈夫均为退休职工,且二人身体都不好,需长期服药治疗,此次事故又花费医疗费6万元,且至今未收到犯罪嫌疑人的任何赔偿,故向检察机关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阐述了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和审查意见后,与会人员各自发表了对该案的意见,均一致认为,蒋某的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后,该院对蒋某等三起故意伤害案被害人举行了救助金发放仪式。此外,区妇联也通过与该院成立的妇女儿童救助站对蒋某实施了救助。

    据介绍,我省检察机关为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机制,增强救助合力,积极与财政、教育、医疗、社保、妇联、公安、法院等部门建立救助联系机制,形成了各部门衔接联动,多渠道实施救助的工作合力。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同步解决低保、医保、入学、就业等问题,修复社会关系,帮助被害人及家属早日恢复稳定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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