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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江、新余、上饶地区市民可通过微信报警及举报

    时间:2017-05-19 22:57:5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5月19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江西近期推出江西公安微信报警平台,市民不仅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报警,还可通过此平台进行微信报警。目前,该系统测试阶段仅受理九江、新余、上饶地区的报警。

      据了解,当事人在关注了微信公众号之后,如需要报警,则系统首先对未进行身份验证的当事人提示进行身份验证,一个微信号只需验证一次。如需要举报,则无需进行身份验证。

      报警人应准确、简要、如实的填写姓名、手机、地点、时间、事件、目前状况等要素,发送的图片、视频、语音要清晰、全面,尽量多的提供警情现场信息,如:街道名称、店铺门牌、标志性建筑、嫌疑人体貌特征等,以方便公安机关准确判别情况、快速出警。

      为排除网络不稳定因素,报警人在提交警情信息后仅以收到“接警单位”微信回复方可确认报警成功。报警人收到微信回复后就可以使用微信对话界面发送文字、照片、声音、视频、地理位置等信息进行交互。

      报警人要保证自己提供的信息和报警内容的真实、完整,并担负相应法律责任,对于多次进行不实报警的微信账号,会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屏蔽。

      对明显不属于报警服务范围的,公安机关将给予合理解释和引导,对恶意骚扰、谎报警情、威胁恐吓、谩骂侮辱、诬告他人以及散布虚假信息等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公开曝光,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外,“江西公安微信报警平台”仅受理江西省公安机关管辖内以下七项报警及举报:(1)刑事案件;(2)治安案(事)件;(3)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4)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5)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6)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救助;(7)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

      公安机关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江西公安微信报警平台”是“110”电话语音报警及“12110”短信报警的辅助手段和补充,并非最佳报警方式,如遇紧急情况,请您及时拨打“110”电话报警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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