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江西新闻 > 江西:新建住宅区入住率达50%以上要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 江西:新建住宅区入住率达50%以上要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时间:2018-03-27 15:21:45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欧阳兴

     

    发布会现场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欧阳兴报道:3月26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与省民政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已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要求新建住宅区入住率达50%以上要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据悉,目前江西城乡社区治理仍然存在社会各方包括社区居民参与不足,社区服务设施比较薄弱,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还不高,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顺,社区治理方式还比较单一粗放等瓶颈问题。为此,近日,江西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对加强和完善全省城乡社区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也是江西出台的第一个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

    该《实施意见》要求,科学合理设置或调整社区规模,原则上每个城市社区管辖范围在1000-3000户,农村社区与建制村管辖范围一致。加快工矿企业所在地、国有农(林)场、新建住宅区、流动人口聚居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工作,新建住宅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要及时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

    根据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对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牌子进行专项清理,能整合的一律整合,能取消的一律取消,不得将是否设机构、挂牌子作为考核内容。大力精简社区会议和工作台账,原则上县(市、区)、乡镇(街道)每月要求社区参加的会议不超过5次,除社区档案管理存档需要的纸质资料台账外,其他一律使用电子资料台账。全面清理要求社区出具的各类证明,依据法律法规建立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任何部门和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证明核实事项不得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基层政府要建立社区工作综合考核评比制度,取消对社区工作的“一票否决”事项,各职能部门不再单独组织对社区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另外,还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且总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配套、改造、购买、整合共享等形式,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建设,补齐社区无服务用房或面积严重不足短板,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对未按照规定配套规划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小区项目不予批准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根据提供形式办好不动产登记服务和使用管理权移交手续,并落实有关水、电、气等价格优惠政策。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