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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钱我就放你” 南昌债主暴力催收引牢狱之灾

    时间:2018-04-13 16:10:42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涂文华 郑婷

    中国江西网讯 郑婷 记者涂文华报道:1月29日17时许,在江西南昌市东湖区洪都北大道一家4S店门口发生一起由“讨债事件”引发出来非法拘禁案。4月8日,三名男子投案自首,现已刑事拘留。

    2月8日,南昌市东湖区七里街派出所民警接到受害者刘某的报案,指控姚某等三人对自己进行殴打,称自己在洪都北大道的4S店门口被人敲诈勒索18000元,自己拿不出就被三名男子带至进贤县泉岭服务区,关了一个多小时。民警接到报警,迅速展开调查。

    据了解,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上饶县单位职工,因车辆纠纷被法院判决由刘某赔偿姚某13000元整。但是,法院判决过去两个多月时间了,刘某还没有还款。1月29日,姚某带着兰某兄弟两人从上饶到达南昌刘某的店内,等待近40分钟后,在刘某带朋友试车时,将车拦住,并迅速将其塞入姚某车内,带至进贤县泉岭服务区,并关了一个多小时。

    姚某要求刘某还款18000元,因受到惊吓,刘某赶紧找朋友转了15000元,同时从自己支付宝内转出3000元交给姚某。那么,为何会比法院判决的多处5000元呢?对此,姚某表示,自己这段时间催收过程中的食宿都应由刘某支出。

    姚某说:“我就是吓唬他,也没想去哪里,就是在高速上边走边聊,他说没钱,但我不能就这样来了什么也拿不到,快到进贤休息站他说他找朋友拿钱给他,我们就在那里等他,他朋友给他打了一万八,他就转给。问完钱我就知道不好了,但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顶多就是打了他两下,问他要钱就是天经地义的,我有法院判决书。”

    经医院诊断,刘某被殴打至轻伤。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经公安机关的紧密追查,姚某等三人意识到暴力催收以及“敲诈”行为的严重错误性。4月8日,姚某等三人投案自首,均如实供述了不法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姚某、兰某某(哥)、兰某某(弟)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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