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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应勤进被“双开”

    时间:2018-07-28 18:37:24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孙娟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实习生肖珍珍报道:7月24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应勤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江西省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应勤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应勤进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红包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应勤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目无党纪国法,擅权妄为,严重损害国家利益,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严重破坏了所在单位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职务犯罪,社会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应勤进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应勤进违纪所得;将应勤进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提起公诉。

    应勤进简历:

    应勤进,男,1964年2月出生,汉族,江西丰城人,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1月任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6年9月任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局局长;

    2007年1月任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2013年8月任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3年10月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6年9月任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7年9月任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8年1月任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8年3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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