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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务工受伤遭甩锅 执行局灵活处置全部追回赔偿款

    时间:2018-07-28 18:43:1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再奔、况慧美


    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送锦旗致谢


    中国江西网讯 况慧美、程磊、记者周再奔、实习生肖珍珍报道:“感谢法院为我追回全部赔偿款……”7月24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办案高效”的锦旗,送到南昌市新建区法院执行局。

    事情要追溯到2014年10月,该案被执行人江西某公司在明知被执行人姜某是借用南昌某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的情况下,仍与姜某签订了施工协议,将其经营的某宾馆装修工程发包给当时并无装修资质的南昌某公司。该项目实际承包人为姜某。

    同年11月,姜某将装修工程中的水电安装工程分包给被执行人陈某。陈某又于次年4月雇请申请执行人王某完成水电安装工程中的收尾工作。不料,施工过程中,王某蹲在地面安装插座面板时,因剥线钳弹出,击打到面部致其左眼受伤,造成六级伤残。

    2017年11月,新建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陈某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共173242.72元,被告姜某、南昌某公司、江西某公司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拿着一纸判决的王某向判决书中的被告讨要赔偿款时,不是找不到人就是屡吃闭门羹。四个被告中,竟无一人向王某支付赔偿款!无奈之下,备受打击的王某只好向该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姜某、南昌某公司、江西某公司均向执行法官表示,王某是由陈某雇来的,法院应找陈某支付这笔赔偿款。尽管执行法官反复耐心向上述三被执行人释法明理,但三被执行人仍将甩锅言论进行到底,并不打算向王某支付赔偿款。

    面对上述三被执行人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而被执行人陈某又下落不明的局面,执行法官决定对拒不履行的四被执行人全面铺开各项强制措施。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启动“四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没过多久,该案便迎来了新的突破。根据网络查控系统反馈的查询信息,被执行人姜某在招商银行南昌某支行有存款100693.46元。

    鉴于姜某从事装修行业多年,手头的业务往来频繁,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法官决定暂不扣划姜某在招行的这笔存款,而是直接采取了冻结措施。在得知姜某发现其账户被冻结后,执行法官及时将其账上的全部存款16万余元扣划至法院账户。

    此时,尽管该案大部分款项已执行到位,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剩余1万4千余元赔偿款的执行。今年7月,执行法官再次来到江西某公司,把法院已将公司纳入“黑名单”,并将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连续公开曝光其失信行为的情况,告诉了公司负责人熊某。

    面对法院的执行,担心曝光后公司形象受损、影响宾馆声誉的熊某,态度来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由起初的置若罔闻,转变为积极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并于当天就安排公司财务,将剩余标的款打到了法院账上。至此,法院终于通过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分文不少地将申请人王某应得的赔偿款追了回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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