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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州查处一起涉嫌销售假药案

    时间:2018-08-09 20:08:22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再奔、李爽雁、朱萍萍

    中国江西网讯 程炫、记者周再奔、实习生朱萍萍李爽雁报道:产品外包装均分别标示“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适用范围或功能主治、服法及用量,且产品成分均标示为中药材,但产品外包装又未标注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8月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接群众举报后,当地公安部门已对该药店经营者李某娟涉嫌销售假药行为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省食药监局相关部门介绍,接群众近日举报“抚州市崇仁县某药店涉嫌销售假药”。今年7月9日,抚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突击检查,现场经报分管领导批准,对该店销售的“坐骨神经痛丸”等5种产品进行扣押。

    上述产品外包装均分别标示了“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适用范围或功能主治、服法及用量,且产品成分均标示为中药材,同时未标示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依据《药品管理法》之规定,上述产品为药品。鉴于上述产品外包装未标注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依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经该局认定,上述产品按假药论处。当事人涉嫌销售假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该药店销售上述假药的行为涉嫌犯罪,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该局于7月13日将该药店(经营者李某娟)涉嫌销售假药案,移送抚州市公安局并抄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同日,抚州市公安局将该案移送至崇仁县公安局。崇仁县公安局于7月17日,对该药店经营者李某娟涉嫌销售假药行为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省食药监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此案分析认为,违法药品危害严重。该案当事人为药品终端销售环节,直接面对消费者,且许多消费者为重症患者,又因医药学专业性强,消费者多数凭商家的宣传购买,很少懂药学药理,对产品真实性也很难辨别,该案涉案的产品种类多,面对的消费群体大,对社会的危害也大。

    违法药品溯源困难。该案在调查中,当事人拒不配合调查工作,未提供任何相关票据,未提供采购来源,致使假药源(上线)核查难度大。

    但他也认为,该案线索来源为群众投诉举报,表明在日常生活中,群众对维护自身用药权益意识逐渐加强,在购买、使用药品中产生疑问或问题,会主动找药监部门来解决。一些举报人法律意识强,对药品法律法规比较了解,在举报的同时能够提供被举报单位涉嫌违法的证据,有助于药监部门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

    “因此,药监部门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抓好投诉举报落实工作,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把维护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重点。”该名工作人员说。

    假药严重危害身体健康和社会的和谐稳定,食药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销售假药犯罪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充分利用公安机关的刑侦技术手段,及时发现并制止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假药违法犯罪,为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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