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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重点实施市场化银行债转股

    时间:2017-05-31 22:07:25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左阳天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 记者左阳天报道:杠杆率是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一个指标,从侧面反映出公司的还款能力。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和省发展改革委日前召开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出台21条具体措施,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

    现状

    产能过剩行业负债率偏高

    据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数据显示,2016年末,我省总杠杆率为204.9%,低于全国40.5个百分点,比去年提高了10.2个百分点;我省企业杠杆率为122.0%,比去年提高了6.6个百分点,增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0个百分点。这表明企业负债率差异明显,产能过剩行业负债率偏高问题比较突出。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自我约束、发展股权融资等七个方面,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和优化布局,为经济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举措

    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银行债转股

    我省此次降杠杆工作的重点是,遵循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开展银行债转股,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所属实施机构转让债权,支持不同银行通过所属实施机构交叉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省国资委副主任文翠萍表示,“我们将会同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召开银企对接会,将这些企业推荐给各商业银行和实施机构,然后三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自主自愿就债转股相关事宜进行平等协商,明确各方在债转股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签订并履行好市场化债转股协议”。

    门槛

    四类企业禁参与债转股

    市场化银行债转股成为此次降杠杆工作的重点。据介绍,债转股政策的实质是将银行对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债权,由第三方即实施机构与银行、企业协商收购,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转变为实施机构占有企业的股份。

    记者了解到,债转股也并不是所有经营困难企业的福音,债转股有严格的门槛。为有效防范市场化债转股中的道德风险且不影响市场出清,我省在转股对象方面明确,严禁已失去生存发展前景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有恶意逃废债行为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且不明晰的企业、有可能助长过剩产能扩张和增加库存的企业参与债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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