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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钱消费却拒发工资 包工头获刑十一个月

    时间:2017-06-02 22:21:42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邓丹

      中国江西网讯杨丽娟阙丽娟、记者邓丹报道包工头拿到工程款后,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钱用于买车等高消费。5月24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张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2014年下半年,张某承包了一工地的木工工程,之后聘请了多名民工入场施工。2016年2月份完工后,张某以建筑公司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刘某等55名农民工工资共计人民币103.0513万元。期间,上述建筑公司转账支付被告人张某工程款55万元,但张某仅将部分钱款支付给民工,另转账10万元给其朋友,并花费15万余元购买江铃X7汽车一辆。2016年3月24日,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劳动监察大队向张某下发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由张某的父亲签收,但张某仍拒不支付并逃匿。2016年5月份,总承包方某公司垫付100余万元用于支付张某所拖欠农民工工资。

      2016年7月30日,张某被抓获归案。一审法院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张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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