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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礼花击伤车辆被罚500元 南昌警方开展禁燃烟花统一行动

    时间:2017-06-05 21:12:32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为扎实做好“美丽南昌,幸福家园”创建,近日,南昌市公安机关在“禁燃”区域内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集中统一行动,全面实行对“禁燃”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共查处非法燃放案件8起,非法存储案件1起。

      据了解,5月15日至5月31日,针对端午节这个特殊时段,该局开展了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在此期间,共查处非法燃放案件8起,非法存储案件1起。查处范围包括封闭式小区违规燃放行为、婚宴、生日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及沿街店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5月26日,南昌红谷滩市民邹某因家中办喜事,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购买烟花爆竹,并放置于红谷滩世纪中央城小区沿街店面前燃放。燃放过程中,其中一筒烟花发生侧翻,正在喷射的烟花将一辆过往的汽车击伤,汽车前挡风玻璃当场被击碎。

      事件发生后,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红谷滩派出所民警前往现场处置,认定邹的某行为属于系违规燃放烟花行为,依法对邹某行政罚款500元。

      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四大队民警郑晗介绍说,根据1月1日施行的《南昌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妨害公共安全的,依法予以处罚。

      “邹某当时态度较好,接受处罚并愿意赔偿对方车主损失。如果妨害公共安全的,还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郑晗说道。

      此外,南昌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对“禁燃”区内原烟花爆竹销售点、居民小超市、大型集贸市场、商业街土杂店等部位进行了摸排,依法严查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重点检查原烟花爆竹销售点营业执照是否变更并取消经营烟花爆竹项目,对超出经营范围仍在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收缴并处理。

      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典型案例:

      5月17日上午,西湖分局桃花派出所查处了沿江南大道路旁的违规燃放爆竹行为,对当事人魏某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5月23日上午,新建分局在查处一起长镇沿街五金店因开业非法燃放爆竹行为时,根据当事人口供,深挖线索,一并查处了位于礼步湖大道的非法销售爆竹香烛铺,在配合安监部门收缴非法存储的爆竹后,依法对店主李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5月24日,青云谱分局青云谱派出所查处广州路老院子酒店保安员为顾客庆生非法燃放爆竹行为,对其依法行政罚款100元。

      5月30日,高新分局高新派出所查处陶某因家中办喜事在火炬二路上违规燃放烟花行为,依法对陶某行政罚款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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