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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砸重金打造金融商务区“升级版”

    时间:2017-06-10 21:23:28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6月7日至9日,第十六届赣港经贸合作活动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管委会在活动中正式发布了《红谷滩新区关于促进全省金融商务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

    实缴注册资本20亿元可获奖励1500万元

    对新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奖励。

    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奖励3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5亿元(含)至10亿元以下的,奖励5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10亿元(含)至20亿元的,奖励1000万元。实缴注册资本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500万元。

    对新设立的银行、证券、保险法人金融机构省级分公司及其职能总部(中心)、区域总部机构等,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在金融商务区内设立的基金企业,投资红谷滩新区内注册并纳税的企业,并完成年度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通过设立产业引导基金,对在红谷滩新区新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视其类别、投向与预期业绩,按一定比例予以投资扶持。

    按营业收入的1%奖励互联网金融企业

    红谷滩新区将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年营业收入实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300万元。申请奖励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年度风险损失额占年营业收入比例不得超过10%。

    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将资金投资红谷滩新区注册纳税企业(项目)的,完成年度实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还将对在国内主板、国(境)外、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等资本市场上市的新区注册纳税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上市公司将再融资投向红谷滩新区企业的,按其投资额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200万元。

    对纳入全省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并成功上市的新区注册纳税企业,因上市需要产生的间接融资成本,给予基准利率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金融机构购办公用房最高可获1000万元补贴

    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在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内购买自用办公用房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享受补贴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出售及转租。

    金融机构、新兴金融企业(类金融企业)在红谷滩金融商务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且年度纳税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自租赁之日起按照每平方米30元/月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廖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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