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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小失大!广昌一男子盗窃手机 被判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时间:2017-06-12 21:27:1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盗窃一部市场价值3000余元手机,警方抓获矢口否认。广昌警方法制部门和刑侦部门紧密配合,通过缜密侦查和细致取证,充分运用证据链条破获该起“零口供”盗窃案。6月1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的罪犯熊某被送往监狱服刑。

      2016年11月2日,广县城某美容店发生一起盗窃案,店老板何某的一部手机被盗,损失近3000多元。接到何某报警后,民警迅速出击,将试图逃跑的嫌疑人熊某一举抓获,并在不远处找到了被盗手机。

      审讯中,熊某多次辩称自己没有偷过手机,只是恰巧路过事发地。由于案发地没有视频监控,手机也不在嫌疑人身上找到,搜集其他证据成为关键。法制部门及时介入案件调查,他们指导侦查员加大现场勘察力度,向受害人和目击证人调查取证,并对被盗手机上的指纹进行了司法鉴定。

      2016年11月3日,经过司法鉴定,被盗手机上的指纹为嫌疑人熊某的指纹。通过侦查员的调查,形成了多线并进的严密“证据链”,最终以“零口供”案件形式将熊某绳之于法。

      2016年11月16日,熊某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017年4月24日,熊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6月11日被交付监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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