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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源丰景小区顶层加盖出租(图)

    时间:2017-07-06 22:05:24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黄祥晟

    ■涂文华、记者黄祥晟 文/图

    中国江西网讯近日,南昌县华林・桃源丰景小区的业主万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内第12栋高层的外墙经常会从高空脱落,“楼上有一层加盖,很可能是违章建筑,外墙的问题可能与之有关。”连日来,记者对现场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查。

    业主:33层楼电梯只到32层 怀疑加建顶层

    万先生告诉记者,桃源丰景小区是在2007年开始交房,他在2009年入住第12栋楼。随着时间的推移,万先生发现,一共33层,电梯最高只能到达第32层。“几年后,我发现楼下挂出了一个单位招牌――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后来办公人员就入驻我们这栋楼,办公地点为第33层。”万先生称,第33层的建筑结构内部与其他楼层不一样,电梯到最高后,需通过很窄的一个台阶通道爬上最顶层。

    “每天都有外来人员到该单位办事,进出楼栋人员身份不明确,影响了该栋楼业主居住环境的安全,同时也增加了我们楼栋电梯的损耗。”万先生说,前些天,该楼高层外墙粉刷面高空掉落,险些砸中在路上玩耍的小孩。万先生怀疑顶层是加建的,因此对房屋承重产生影响,导致高层外墙面脱落。

    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正常程序租赁 已考虑搬离

    4日下午,记者来到桃源丰景小区,在第12栋楼下看到,该栋楼东侧墙体上,有数块墙面有脱落的痕迹。随后,记者从一楼架空层挂着“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的门牌处进入电梯,上至第32层,墙上贴着土地储备中心方向指示牌,沿箭头方向左拐有一扇铁门,通过该扇门是一处仅一米左右宽的台阶通道。上楼后记者看到,房顶为斜坡式,中心为写字楼办公室格局设计的办公区域。

    随后,记者找到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舒书记,他告诉记者,土地储备中心已在该栋楼办公5年,此前是其他公司在该处办公,空置数年后,开发商提出免费借给该中心。舒书记称,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公事公办,因此拒绝了开发商免费借用,而是签署租用合同,并支付了相应的租金,并且都是通过正常的程序,走财务报账,且都进行过公示。

    舒书记称,从房屋外观结构来看,并看不出来该层楼为违章建筑,因此,该中心租用时没有考虑太多。“现在我们知道该场地属违章建筑后,已向上级部门――南昌县国土局汇报此事,并申请重新租用场地,目前正待领导审批,尽早搬离。”

    开发商:验收前加建 用作临时办公场所

    华林・桃源丰景小区开发商――江西华翔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胡先生称,在小区建设之初,开发商办公场所为临街的一个临时工棚,后因环境整治行动进行了拆除。胡先生告诉记者,为选择新的办公点,他们便将高层顶楼水泥柱框架的露天层用石砖封闭起来,用于临时办公场所。

    胡先生承认,是存在部分违建,但当初加建的时候,向各验收部门进行了申请并承诺在小区建设完成后,就自行拆除。“不过,当前该小区因拆迁不到位,致使第11栋和第14栋还没有动工开建,工程还没结束,临时办公场所也就一直存在。”

    胡先生称,在小区交房后,开发商办公场所暂时空置,为合理利用资源,便将此层300余平方米的楼面以每年3万元的租金出租给南昌县土地储备中心用作临时办公场所。

    城管:已约谈开发商负责人

    5日,南昌县城管委莲塘二中队赵队长回复记者,根据规划图显示,该小区12栋第33层确属违章搭建,但因为存在年限已久,并不清楚当初是与小区其他楼栋同步建设,还是在收房后再建的,如属于前类情况,则需同南昌县住建局接洽协调相关事宜,并将该案件移交由城管委城建中队进行执法处理。

    赵队长称,该项案件为违建重大案件,县城管委已立案调查;针对开发商大面积加层违建情况,还需调查是否严重影响规划设计,根据《南昌市城乡规划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罚款。

    赵队长表示,当前还未正式与开发商负责人碰面,目前已约谈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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