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孙娟 实习生熊梦娟报道:“未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正确履行财务审批把关职责,青山湖区城市管理行政局青山路中队中队长王晓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骗取国家移民项目资金,湾里区罗亭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月2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通报了两
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这两起问题分别是:
青山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青山路中队中队长王晓明工作故意失职
2013年11月至2017年2月,王晓明担任南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青山湖分局湖坊中队中队长期间,没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正确履行财务审批把关职责,擅自同意该中队两名副中队长将私车保险费、维修费在单位财务上报销,共计人民币14675.63元。
2017年6月21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晓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昌市湾里区罗亭镇罗亭村党支部书记罗嗣先套取民生资金
2013年8月至2015年6月,罗亭村为弥补村集体经费不足,以虚报手段套取7万元国家移民项目资金。
2017年5月,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罗嗣先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