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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丰县法院改革试点一年多 婚姻家庭类案件调撤率提升10.2%

    时间:2017-08-04 20:17:58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中国江西网南丰讯 (记者余红举 通讯员程俊)自古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不过,南丰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巧断“家务事”,案结事了,无一件涉诉上访。据了解,去年6月试点以来,该院累计审结婚姻家庭类案件225件,调撤158件,判决66件,驳回起诉1件,调撤率为70.2%,较试点前调撤率提升10.2 %。

    南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霞介绍,该县约40%的刑事犯罪案件最初源于家庭矛盾的激化,沿用原有民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难以适应家事案件司法需求。

    去年6月,南丰县法院入选全国100家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南丰县法院院长李志毅称,该院依托法官员额改革,组建由8名熟悉婚姻家庭审判业务、掌握相应社会心理学知识人员组成的家事审判团队,并从乡镇综治干部、妇女主任,司法专员中选聘37位家事调解员、31名家事调查员,负责家事纠纷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争点调查等工作。受益于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家事纠纷诉至法院的案件数呈下降趋势,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了7个百分点。

    8月1日,记者见到刘某某和张某某夫妻俩十指相扣。与几个月前的“剑拔弩张”的情形完全不同。去年9月,结婚不到两年他们就闹离婚。经过家事审判团队的约谈和调解,夫妻俩主动申请撤诉。

    据了解,南丰人民法院推行家事纠纷预立案登记制度,即对诉至法院的家事纠纷不直接立案,而是预登记,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试点以来,该院对135件家事案件进行了预立案登记,21件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矛盾,未进入审判程序,10件经法官委托调解和好,14件经调解和平分手。

    此外,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对有和好愿望的当事人,由法官或家事调解员指导当事人拟出关系修复计划书,并根据需要对计划书实施进行跟踪服务。通过冷静期后,现有17对离婚当事人和好。

    李志毅说:“家事纠纷‘难’在于不仅涉及现实纠葛,还夹杂过往恩怨。处理时,不仅要解开法结,还要打通心结。通过修复感情、触动心灵、共忆美好等举措,促进双方感情修复。打破单一的对抗式、诉辩式审理方式,打造了‘纠问、修复感情、诉辩’相结合的方式,断清‘家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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