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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身进山成功规劝杀人嫌犯自首(图)

    时间:2017-08-08 20:08:29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文/图 首席记者付强 实习生万箫 梁林欣

    中国江西网讯 近日,吴京导演的《战狼2》火爆荧屏,影片中退伍军人“冷锋”冒死请缨撤侨的故事,燃起了很多人心中爱国拥军的热情。

    在现实生活中,新余也有这样一位退伍老兵――李时洪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运用所学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冒死只身深入山区成功规劝杀人嫌犯投案自首。

    而实际上,早在2014年,李时洪就曾成功规劝2名挟持医务人员的在逃嫌疑人向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在本职工作中,他是新余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明星”调解员;而工作之外,他舍己为人、冲锋陷阵,诠释了一名退伍老兵永远不变的军魂。

    李时洪就是在这栋无人居住的老房子内成功规劝杨小华的

    嫌犯家属托人咨询 他主动请缨“出战”

    “如果杀了人,潜逃或自首会怎样判刑?”5月31日上午8时23分,王牛根拨打李时洪的电话咨询道。

    王牛根是李时洪孩童时期的玩伴。电话一接通,王牛根火急火燎地说:“能否现在就给我解答?”

    从王牛根的问话中,李时洪顿时预感事情非同小可。

    到底是谁杀了人?

    利用王牛根赶来办公室的间隙,李时洪关注到,新余警方于5月29日发布的一起《悬赏通告》:“5月28日,新余市仙女湖区欧里镇卫生院斜对面的花圈寿衣店内发生一起恶性杀人案,经工作发现杨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嫌疑人48岁,系欧里镇联合村布里村人,身高165CM,逃跑时骑一辆红色钱江牌两轮男式摩托车,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对提供重要线索抓获嫌疑人的,奖励1万元;对直接抓获嫌疑人的,奖励2万元。”

    在与王牛根近一个小时交谈中,李时洪获知,这正是5月28日发生在新余市仙女湖区欧里镇的一起杀人案――女店主陈红(化名)被杀害在店中,嫌犯杨小华(化名)在逃。

    正是受了杨小华家属的委托,王牛根才向李时洪咨询这一法律问题。可惜王牛根对嫌犯的状态、去向、藏身处一无所知。

    了解初步情况后,李时洪当即向新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肖铁军求证并汇报。得知杨小华确系在逃后,李时洪主动请缨“出战”。

    为了摸清杨小华的藏身之处,李时洪一边耐心地做王牛根的思想工作,一边要求王牛根带他去见杨小华亲属,以便更好地向其亲属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帮助其提高认识。

    面见家属详解法律

    当天9点50分左右,李时洪与王牛根来到新余市高新区见到了杨小华的前妻张菊花(化名)及大女儿娇娇。

    据张菊花介绍,六七年前,杨小华与她离婚,和陈红一起生活,但陈红并未离婚。2017年初,陈红时而夜不归宿,导致杨小华因爱生恨。5月28日发生口角后,双方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最终酿成了惨案。

    针对其家人担忧杨小华投案自首后是否会被枪毙等问题,李时洪从法理上进行了耐心具体的解释。

    李时洪介绍,根据《刑法》,“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李时洪告诉杨小华家属,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是自首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前提,就谈不上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倘若在嫌犯杀人后,作为家属为使其逃避刑事追究而予以窝藏或者包庇,有可能被认定窝藏、包庇罪。”李时洪说,窝藏或者包庇是一种妨害司法活动的犯罪。

    通过将近一个小时的说服解释,家属从迷茫中走了出来。他们明白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与其舍命潜逃,不如早日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此时,李时洪一方面安抚家属的情绪,一方面承诺,只要杨小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将聘请律师为其免费提供法律帮助。

    至此,家属同意带李时洪前往杨小华藏身地,但要求“目前暂不能向公安机关报警”。

    为了打消其家属的顾虑,李时洪当即答应其亲属提出的要求,并表示将亲自驾车跟他们前往杨小华藏身的地方,与他面对面交流沟通。

    只身深入山区成功规劝嫌犯自首

    正值中午,李时洪驾车与嫌疑人亲属一道来到位于仙女湖区观巢镇与欧里镇交界的小县村一个偏僻山坡上。

    小县村村民刘菊生回忆称,杨小华藏身在一栋无人居住的老房子内,虽然当天阳光强烈,但屋内却十分灰暗。

    8月4日,新法制报记者来到藏身现场,发现这是一处有上百年历史的土坯房,里面堆满了稻草。

    李时洪告诉记者,出发之前,警方告知嫌犯手中可能持有凶器,建议派警力支持行动,但李时洪拒绝了。

    “如果杨看见警察可能出现过激行为,自杀或离开现在躲藏地等情况。”基于各方面考虑,李时洪决定孤身探险。

    他表示:“派警力可能适得其反,而应力争通过与其亲属的交谈,摸清在逃杀人犯的藏身之处,劝其投案自首。”

    李时洪告诉记者,当时杨小华满身血迹,神情恍惚,坐在里屋的茅草堆上。

    面对杨小华,李时洪首先说道:“我不是警察,但我当过兵,你几天没吃饭了,身体透支了,要不要吃饭?否则想走也没力气。”

    见杨小华眼神呆滞,李时洪同志义正辞严地说:“犯了罪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任何人都逃脱不了的,投案自首是唯一出路。我承诺,只要你投案自首,将聘请律师免费为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否则将立即报警。”

    同时,李时洪还向杨郑重许诺:“如果你被判处死刑,我去刑场上送你;如果你被判处死缓或无期徒刑,我一定会去监狱看你”。

    杨小华痛哭一声跪倒在地,随即表示愿意跟他前往公安局投案自首。

    然而,一切并非那么顺利。

    一路上,坐在车子后排的杨小华多次提出自首之前想洗澡换身衣服,这让李时洪惊出了一身冷汗。

    “暂时不可以换衣服,等办了自首手续就可以洗澡。”尽管如此,但是杨小华几次抱着女儿哭泣,情绪一度失控。

    为此,李时洪还停下车来,安抚他的情绪。

    为了防止杨小华情绪波动,一路上李时洪一边不断地向嫌疑人及其家属解释关于投案自首的法律规定,一边转移杨小华注意力,告诉他交接时要说“警官,我是杨小华,我是来自首的!”

    就这样,最终安全到达了仙女湖区公安分局,杨小华向等候在那里的仙女湖区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刘建华等公安人员投案自首。

    据警方有关人士事后介绍,杨小华具有超强反侦察能力,事发后,为了扰乱警方侦查防线,他骑一辆摩托车来到市区,造成出逃的假象。而当晚,他避开路网监控,沿着山路步行又回到了欧里镇,意图继续杀人(陈红的儿子等人)。

    8月7日,办案民警朱敏介绍,目前,此案已经侦查完毕,将于近日移交检察机关提请公诉。

    曾成功规劝挟持医务人员者自首

    其实,早在2014年3月22日,李时洪就曾成功规劝2名挟持医务人员的在逃嫌疑人向公安投案自首。

    当年2月7日,正值大年初八。

    当天22时33分,正在新余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朱六根病情恶化,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发生的一幕让医院王医生毕生难忘。从当时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两个人将王医生架出了医院,带回了欧里镇死者所在的村庄。

    与此同时,王医生所在的村庄40余人准备冲入死者村庄救人。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李时洪第一时间稳住了事态。

    在被挟持一个多小时后,王医生被解救出来,但挟持人员却不知去向。

    不久后,李时洪得知,2名挟持医务人员的在逃嫌疑人在新余一矿山工作,通过耐心讲述潜逃将面临哪些犯罪后果,成功规劝了2名嫌疑人投案自首。

    之所以规劝嫌犯屡立奇功,这与李时洪的经历有关。

    1984年,李时洪从部队转业后,在劳改农场担任管教干部, 随后进入司法局工作。30多年来,他在获取对方信任上深有体悟:“老百姓都是讲道理的,只要真诚相待,就会得到信任。”

    在司法局工作时,他坚持每天看书读报,每年都要在国家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数篇论文。2011年,李时洪被委派担任医调委主任。

    “调解医患纠纷必须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这样调解时才有说服力。”学习给了李时洪更多的能量。6年来,经他调解的纠纷,没有发生一起当事人反悔或者重新起诉、信访闹访的案件,满意率达100%。

    2016年,李时洪获全省模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新余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今年7月,他被新余市委政法委推荐为全省综治先进工作者。

    经历33年的风雨征程,在平实中彰显可贵,平淡中磨砺精神,平凡中孕育精彩。尽管李时洪现已走向副县级领导岗位(新余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但面对工作,他依然如故――正直、敬业、奉献、廉洁,用自己的行动彰显了一名退伍老兵永远不变的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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