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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吸毒后携汽油进银行称有纠纷 南昌一男子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刑

    时间:2017-08-15 18:55:22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再奔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通讯员刘媛刘国华报道:男子称与银行有存款纠纷,在吸毒后携带汽油进入银行VIP室扬言自焚……8月15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罗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据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2017年5月26日,罗某吸食了毒品后,于当日16时许携带四瓶汽油来到一银行并进入VIP室,声称与银行有存款纠纷要求解决,随后向身上及地面浇洒汽油,并手持打火机扬言放火自焚,造成银行工作秩序混乱,银行工作人员立即对现场人员进行了疏散。

      经银行工作人员劝说,罗某将打火机交出,脱去浇有汽油的衣服。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来到现场将罗某带回调查,并从其处扣押汽油三瓶、打火机一个等物。经鉴定,罗某甲基苯丙胺类尿样检测呈阳性。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在公共场所浇洒汽油意欲实施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罗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罗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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