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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萍乡市安源区法院“一揽子”工作机制满足家事案件审理实际需求

    时间:2017-08-16 20:02:17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中国江西网讯 尹天兰 记者程爱娣报道:家和万事兴,家事纠纷的解决,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幸福,也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但家事案件的审理往往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未成年人、老年人的权益保护,个人隐私等范畴,具有高度的人身属性、伦理和情感色彩等特点。秉承“消除对立、解决纠纷、弥合感情、维护和谐”的家事审判理念,自2016年10月,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启动了家事审判改革,2017年5月被省高院确定为萍乡市唯一一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将家事案件从一般的民事案件中剥离出来,创新工作机制以满足家事案件审理的实际需求。

    一支“娘子军”审判团队

    为了适应家事案件的审理,安源区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组建了一支清一色的“娘子军”,均是在审判一线多年,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能力,且均已婚并育有子女,生活经验丰富,感情细腻。

    其中陈淑是全国优秀法官,在审判一线奋斗20多年;黎莉长期多年审理家事案件,并多次获得过调解能手的称号;尹天兰是年轻法官中的佼佼者,办案质量、数量名列前茅。团队结构设计的初衷,就是通过利用女性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优势以及丰富的审判调解经验,通过化解当事人的内心情感纠葛,达到修复感情的审判目的。

    2017年4月13日,一起儿子状告父亲的继承纠纷案件在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温情调解下,僵化的父子关系终于融冰。法官尹天兰收到案件之后,仔细研读案卷,及时组织原被告进行谈话,深入了解案件内情,发现双方并无大的矛盾,仅因儿子在母亲去世后与父亲缺乏沟通,受其他亲属的影响担心父亲霸占遗产遂将其告上法庭。

    通过家事审判团队庭前多次调解,从法理和情理上对原、被告劝解,终于在开庭当日促成调解,父子矛盾终于得到解决。判后,经过对原、被告回访,父子现在关系已经缓和,并感谢法官辛苦和关心。

    一套多元化调解机制

    家事案件的审理需要大量的时间、精力作调解,且具有高度的人身属性、私密性等特征,当事人取证较为困难,需要法官依职权主动查清案件事实。

    传统审理模式不能适应审判实际需求。为此,安源区法院与区妇联通过工作对接,探索引入调查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辅助家事案件的审理,改变传统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传统审理模式,让法官从法官席上主动走到当事人中间去了解案件实情,调动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到调解和审理过程中来,促成家事案件的审结。

    2017年6月1日,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夏云剑成功介入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的案件。程某在母亲阳某与父亲程某某离婚后,由母亲抚养,但父亲一直未按离婚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遂产生纠纷。考虑到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经当事人同意,由心理咨询师参与到法院的调解,在心理咨询师介入调解下,双方很快解开了心结,案件成功调解。

    一抹“司法温情”

    家事纠纷案件判决后,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当事人拒不履行,对案件裁判结果不满意等,而这些案件又大多是支付抚养费、赡养费、家暴等涉及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权益的保护问题。

    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安源区法院建立判后跟踪、回访机制,由承办法官根据案情需要,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工作,了解当事人对裁判文书的履行及情感修复情况。

    根据回访的结果,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的当事人、未成年人和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申请司法救助,增强家事案件的社会辐射功能。

    近日,黎莉法官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陈某以夫妻感情完全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其丈夫刘某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尚可,依法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判决生效后,黎莉法官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回访了解双方最新思想动态,并告知其法律相关规定,劝解双方好好经营婚姻生活。双方当事人均表示会珍惜当下,冷静对待婚姻。

    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家事法庭设立以来,审结的家事案件无一例发回重审和改判,取得较好的审判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在家事审判中还制作《离婚证明书》,一方面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另一方面方便当事人携带,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该院家事审判不断探索,努力让当事人在审判中有家的感觉,以此呼唤亲情的回归。另外,该院还将推出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制、探望权利义务告知书等,不断创新家事审判新举措,让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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