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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通环保执法“最后一公里”

    时间:2017-08-31 16:46:16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张弛 吕玉玺)8月9日,铅山县公安局环境和资源犯罪侦查大队联合县环保局,对新滩乡一家非法漂白染布作坊进行了查处。该厂因未办理任何环评审批手续,加工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农田,严重危害了周边村庄环境。在现场调查取证后,执法人员对加工作坊进行了查封。

    铅山县公安局自今年2月成立环境和资源犯罪侦查大队以来,目前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3次,刑事拘留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12名,被当地群众称为“环保警察”。

    “环保警察”如利剑出鞘,有力打击了环境和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打通了环保执法的“最后一公里”。“和‘环保警察’一起出勤,就再没吃过‘闭门羹’。”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吕深有感触地说,“以前执法检查时,遇到企业阻拦或者大门一关,我们不能强行进入,等到我们进门时,人早跑了,违法排污的证据也没了。”

    铅山是一个环境资源大县,境内河砂、矿产、林木、水利等各种资源丰富,生态优美。但近年来,县内非法采砂、非法采矿、环境污染等破坏环境和资源的违法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

    “长期以来,环保部门的监察职能,以行政执法为主,不能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有时会遭遇违法企业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此外,环境污染案件的证据不易留存,且鉴定程序多,时间一拖就容易丧失。这种情况下,污染企业违法成本较低,导致执法往往陷入‘污染―罚款―再污染―再罚款’的尴尬局面。”吕说。

    为破解现场执法难、调查取证难、案件处理难等“老大难”问题,铅山县大胆创新实践,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有效机制,于今年2月成立了全省首支环境和资源犯罪侦查大队,专门负责全县破坏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协助有关部门对破坏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污染环境类行政案件进行查处,通过发挥公安机关“拳头硬”“行动快”“打得准”的优势,依法严厉打击环境和资源类违法犯罪行为。

    5月18日,县环侦大队联合环保局、汪二镇政府,对汪二镇一非法炼铜加工厂进行查处。此前,该厂被环保局数次查封,由于环保局不能对企业主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关停后又进行生产的现象产生。在现场调查取证后,县环侦大队依法治安拘留企业投资方两人.并对加工厂进行查封,对非法冶炼设备进行拆除。

    “以前,一个环境犯罪案件从环保部门取样,到上报省级环保部门鉴定,再移交公安部门,大约需要30天,容易造成犯罪嫌疑人逃匿或销毁证据。”环侦大队大队长汤晖说。

    如今,环侦大队与环保部门一起进入案发现场后,环保部门负责污染物采样,“环保警察”则控制嫌疑人,双方联合进行现场勘验取证,一批原来让相关部门头疼的“老大难”案件得到圆满解决。“现在重大环境犯罪案件可直接立案侦查,办结案件时间由过去3个月大幅缩短为5天,有的甚至24小时就能办结。”汤晖介绍道。

    为了打通环保执法的“肠梗阻”,环侦大队还导入现代科技手段,采集了辖区水系和砂场分布图、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分布图和工业园区企业分布图等基础数据,为环保执法装上了“千里眼”;依托环保、水利、环侦举报热线和110报警服务台等,发动群众举报环境和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环保执法安上了“顺风耳”;建立了由国土、水利、环保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了执法前信息获取、执法中信息研判、执法后社会反应等全过程无障碍的信息共享,进而实现了精准打击。

    除有效提升执法力度外,“环保警察”还变以往“等案上门”为“主动寻案”,不断加大环保执法的震慑力,提升环保执法效率。环侦大队成立至今,已办理自侦案件23起。5月17日,环侦大队的民警在巡查中发现,湖坊镇河西村信江河七宝寺河段有人非法采砂,“环保警察”立即联合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果断出击,依法现场扣留采砂工具挖掘机一台,并责令违法人员恢复被损河段原貌。“能够从村里把挖掘机扣留带走,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公安机关靠前一步,联动执法,让我们行政执法部门有了底气。”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周晖说。

    “‘环保警察’通过有效行使刑事执法权,彻底改变了过去单一行政执法常常遭遇的‘污染者无赖、执法者无奈’的境况,给了环境和资源违法犯罪分子以强有力的震慑。”铅山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周志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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