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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夜尾随夜归女子抢劫 路人帮忙抓获归案

    时间:2017-09-04 21:20:0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报道:一男子深夜尾随夜归女子,抢劫手机和钱包,恰巧两路人见义勇将其拦下抓获归案。近日,西湖区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7年2月26日1时30分许,被告人王某尾随被害人詹某至南昌市西湖区八一大道一报刊亭旁,突然从身后抢夺詹某手上的一部苹果6S手机和一个红色手提包。詹某反抗,王某便用拳头殴打詹某的头部及脸部,最终抢走财物。

      得手后,王某往南昌市八一广场方向逃跑,被害人在后面一路追赶。当王某逃至第二医院附近一路口时,被两名男子拦下并控制住。被害人詹某随即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在王某的裤子口袋查获了被抢的苹果6S手机,在王某的身边地上查获被抢的手提包,包内有女式手表一只、充电宝及化妆品等物品。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人民币4131元,手表价值人民币5760元。

      据悉,被告人王某系累犯,有多次犯罪记录。2008年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1年因盗窃被行政拘留十日;2012年12月因犯抢劫罪、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2016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6年9月14日刑满释放。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891元,依法构成抢劫罪。抢劫犯罪因其意志以外因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从轻处罚;其曾因故意犯罪多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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