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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锯断樟树枝也犯法?没错 婺源一男子因此入刑

    时间:2017-09-22 16:35:54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曹琦
    现场图片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曹琦、通讯员洪裕国汪荫伟报道:近日,婺源县森林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一男子非法锯断樟树枝,无知行为发人警醒。

      记者获悉,当地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珍珠山乡秀水村“毛竹磅”山场上的一棵樟树树枝被人全部锯断,只留下树干。接到报警后,许村森林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经民警现场勘查,一棵树高15米,胸径63cm,为国家二级保护树种―香樟,该樟树的枝桠已全部被锯断,只剩下光秃秃主干,树底下有干枯的树枝等遗留物。民警在对现场取证后,随即对周围村民走访调查,很快就锁定了秀水村的村民张某某。

      根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2017年8月份,其准备在该樟树下建新房,因担心该樟树会危及新房和人身全安全,所以在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用大刀锯将该樟树所有枝桠锯断,致使这棵樟树危在旦夕。目前,此案已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据了解,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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