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通讯员洪裕国、记者黄思农报道: 9月24日下午14时许,兴国县良村镇亩元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接到报警后,县森林公安局迅速出警,快速侦破了这起森林火灾案件。经查,此案系由该镇后村村村民刘某坎在其承包的鱼塘边燃放鞭炮赶鸟,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森林近百亩。当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坎被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图片由兴国森林公安提供
在农村,馋嘴的鸟儿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少困扰,这些鸟儿们偷吃栽种的粮食、偷吃刚刚种下的花生种子、抓吃池塘里养的鱼,眼看着辛辛苦苦的劳动果实被鸟儿侵食,人们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来驱赶鸟儿。
图片由兴国森林公安提供
然而,赶鸟一定要注意方式,如有不慎,极易引发意外。近日,良村镇后村村村民刘某坎为驱赶在其承包的池塘里吃鱼的鸟,使用了一种非常手段,却没想到由此引发一起森林火灾,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事发后,刘某坎后悔不已。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野外燃放鞭炮等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广大群众在农业生产中要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禁令,避免引发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