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全媒体记者石鹏报道:10月25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获悉,省环保厅已印发《江西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及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先行在重点排污单位推行,待经验成熟后,在地方重点企业及其他企业推行。根据《暂行办法》,企业被评“红牌”及“黑牌”将受多方惩戒。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指环保部门根据企业环境行为信息,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环境管理手段。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按优劣分为绿色、蓝色、黄色、红色、黑色五个等级。(江南都市 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