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周再奔、通讯员刘国华、黄飞报道:民警依法对宾馆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活动检查,宾馆老板竟上前阻止并殴打民警……12月27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赵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今年10月7日21时许,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周某等人来到南昌市一宾馆检查卖淫嫖娼的违法活动,并向宾馆经理赵某出示了警官证,说明来意要求其配合正常执法,但赵某却阻止民警进入宾馆房间。
后李某(已治安处罚)出来后,看见两方拉扯,就上前殴打民警,赵某也上前帮忙,致民警周某等人受伤,经鉴定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赵某后被公安人员控制带回调查,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赵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赵某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法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