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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少春中学 你要“赖”到什么时候

    时间:2017-12-30 15:01:0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涂文华
    南昌少春中学

      中国江西网讯记者涂文华报道:近日,江西大众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公司”)相关负责人何先生向记者爆料,2013年,南昌少春中学与大众公司签订教学设备采购合同,在该校货物安装到位后,对方却拒绝支付货款。

      “大众公司将少春中学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要求南昌少春中学支付大众公司履约金和设备货款约212万元,但法院立案执行后,对方依旧我行我素,欠款到位遥遥无期。”

      事由:少春中学拖欠支付两百余万设备费

      12月26日,大众公司相关负责人何先生告诉记者,在2013年3月份,南昌少春中学同他们公司签订了一份经济合同,要采购一批数字化校园设备,合同金额为272万元,随后该公司工作人员便向学校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并且完成了安装。

      何先生称,后来该校需求增补了三块LED屏等教学设备,但是对方在收到货物后,以产品不合格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在我们多次催缴后,2015年2月12日,该学校向大众公司打了一张欠条,写明南昌少春中学欠付大众公司智能化工程款240万元,逾期付款利息按月利息两分计算。”何先生说,写明欠条后,还款依旧是遥遥无期,无奈之下,他们公司将南昌少春中学告上法庭,经两级庭审,均判少春中学败诉。

      “虽然胜诉,法院已经立案执行了大半年,依旧拿不到款项,南昌少春中学就是一种老赖行为。”何先生表示很无奈。

      调查:法院判决南昌少春中学支付大众公司2117358元

      何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材料,包括南昌市两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大致内容提到,南昌少春中学认为,大众公司实际工程量以及工程质量均存在重大争议,要求应对该案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待确定实际工程量的全体下,被告按照实际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对此,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学校数字化校园设备采购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大众公司按合同约定对大部分设备进行了安装,虽没有全部安装完毕,但后来少春中学向大众公司出具了240万元的设备款欠条,因此法院认定该校已对大众公司供给安装的设备进行了结算,对于被告要求进行工程量和工程质量的司法鉴定的申请不予准许。

      2015年12月11日,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南昌少春中学支付原告江西大众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履约金和设备货款合计2117358元及该款自2015年3月6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每月百分之二所计算的利息。

      南昌少春中学不服,提起上诉,经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南昌少春中学再审申请。

      法院:账户余额经为零法人代表已被列入失信名单

      那么,为何经南昌市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后,少春公司依旧拒绝支付这笔款项呢?当日,记者来到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的南昌少春中学,校门紧闭,记者多次拨打校方数位相关负责人电话,均表示“不清楚”,并拒绝与记者面谈详情。

      随后,记者来到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了解相应情况。据该案件执行法官刘法官介绍,南昌少春中学有多年的失信记录,在南昌市涉案较多,包括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等,时间持续时间比较长。

      刘法官告诉记者,2017年1月22日,法院已立案执行,南昌少春中学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目前,已对该校法人代表进行了限高消费处理;同时,执行决定书、裁定书等相关文书都已下达。

      刘法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法院于2017年2月14日印发的执行裁定书,内容提到,被执行人南昌少春中学未履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裁定如下:冻结、扣划南昌少春中学存款及收入人民币30654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但是,我们经过巡查该校银行账户时发现,几乎所有账户余额均为零元,唯一一个存在一万元余额的账户,在准备进行冻结时发现,对方与该银行之间还存在借贷关系,实际余额为负数。”刘法官说,学校情况特殊,不能以粗暴手段对该校进行查封,在案件审理期限内,如果有协商的可能,就尽力去促成商议,执行工作同步进行。

      刘法官表示,案件不会让被执行人无限期拖延下去,下一步,法院将会对该校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根据相应情况,进行强制审计、罚款甚至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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