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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夫妻锒铛入狱悔不当初

    时间:2017-12-30 15:04:2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通讯员聂涛报道:夫妻二人失业在家,找份工作竟是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夫妻二人均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被告人刘某(男)、张某(女)为夫妻,两人均为80后。2015年3月,因夫妻两人失业在家,听亲戚说其所在的公司在招业务员,两人遂加入该公司,并均成为了公司的业务员。刘某、张某加入的公司对外以公司从事服装生产销售为名义,通过在街头发放宣传资料、电话通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许诺定期还本付息,以15%的半年利息为诱饵,大肆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经统计,刘某造成刘某某等11名报案人直接经济损失49.255万元,张某造成万某等13名报案人直接经济损失30.81万元。

      2017年2月18日20时许,民警在南昌市红谷滩一小区内抓获刘某、张某。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张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在未经银监局批准的情况下扰乱金融秩序,伙同他人以高额利率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吸收公众存款,其中被告人刘某造成刘某等11名报案人直接经济损失共计49.255万元,数额较大;被告人张某造成万某等13名报案人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0.81万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且被告人刘某、张某作为公司一般业务员在协助公司老板及公司主管等人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过程中,进行了宣传、接待等帮助行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刘某、张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处刘某夫妻二人分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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