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欧阳兴报道:1月3日,记者获悉,兴国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该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并经法院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兴国县长冈乡长冈村委会主任李文春侵吞扶贫资金被判刑。
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李文春担任兴国县长冈乡长冈村委会主任期间,其利用协助政府实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扶贫项目及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铺设工程租地项目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套取扶贫资金、西气东输工程长冈村集体租地资金合计222493.45元,个人从中侵吞86767.07元。
经兴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12月10日,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李文春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