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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事审判:让法律更有温度

    时间:2018-01-11 16:04:12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杨 静

    中国江西网记者 杨 静

    “离婚!日子过不下去了!”日前,南丰县琴城镇居民刘某与张某夫妇“闹”进南丰县人民法院。让夫妻俩没想到的是,先是家事调解员,再是主审法官赵霞,竟然拉着他们聊起了家常。

    是聊天,更是“婚姻体检”。“两人是中学同窗,两年的婚姻中并没有重大矛盾,大多是因缺乏沟通引起的小吵小闹。”聊一聊之后,赵霞的心里有了底:两人有和好的可能。于是开出“处方”:“给你们6个月冷静期,实在过不下去了再来。”

    “处方”虽然简单,“治疗”却很费心:当天傍晚,两人又吵起来了,敲门声响起,门外站着笑盈盈的赵霞和书记员,家访一直持续到很晚;此后,刘某时不时能收到赵霞发来的短信:“周末到了,给妻子买点水果吧”“新年到了,送份小礼物哦”……没等“冷静期”结束,夫妻俩牵着手来到法院,领取了调解书。

    从“案结事了”到“事了人和”,这是家事审判改革带来的最大变化。

    省高院发布的一份数据显示,2016年,全省各级法院新收婚姻家庭类案件41923件,约占整个民事案件的五分之一,这些从家长里短衍生而来的纠纷,数量日益增多,且类型多样、处理难度持续增大。

    “家事无大事,家事难了事。数量这么庞大的婚姻家庭案件如果处理不好,不仅影响直接当事人,还极易引发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合法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一系列连锁社会问题出现。”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饶冬梅告诉记者。

    “过去,法官审理离婚案件,通常偏重财产分割。”在赵霞看来,家事纠纷不同于一般的民事纠纷,“定分”易、“止争”难,下判容易,修复艰难。

    在此背景之下,家事审判制度改革被推至台前。2016年,省高院出台意见,选取南昌县人民法院、南丰县人民法院、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4家法院开展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改革目标愈加明晰:借助审判修复婚姻家庭关系,既要审理“法结”,也要化解“心结”。

    改革一年间,几家法院都慢慢摸索出了各自的“招数”。

    走进南丰县人民法院家事调解室,浓厚的家的氛围扑面而来――圆桌、沙发代替传统审判台,“丈夫”“妻子”“孩子”等名片牌代替“原告”“被告”,绿萝、吊兰等绿色植物点缀角落,“和谐传家久,幸福继世长”的字画张贴四墙。“将法庭的严肃性和家庭的温馨氛围有机结合,让当事人在宽松的环境下看待、处理家庭纠纷。”赵霞介绍说。

    改变的不仅是环境,更有审判理念的变化。在南丰,家事纠纷一般暂不立案,引导群众到家事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无果的,才进入诉讼程序。为此,该院依托法官员额改革,组建8人家事审判团队,并从乡镇综治干部、妇女主任、司法专员中选聘37名家事调解员、31名家事调查员,负责家事纠纷诉前调解、诉讼调解、争议调查等工作。

    在4家试点法院,庭前约谈制度、离婚冷静缓和期制度和案件回访制度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开始推行。法官可以在庭前通过适当方式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以诊断婚姻状况、引导准确举证、明确争议焦点、建立当事人对法官的信任感;针对于冲动型、过错型婚姻,改革试点法院积极探索设置“冷静期”,引导当事人冷静思考,权衡利害得失,促成婚姻家庭关系及时恢复;建立家事案件案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制度,延伸家事审判的“最后一公里”。

    “家事审判改革的一系列创新之举,让刚性的法律有了温暖的人性色彩。”饶冬梅表示,“家庭疗伤、社会减压”的改革效应正逐步显现。

    链接

    家事审判制度改革试点以来,4家试点法院婚姻家庭类案件调撤率均超过70%。2018年,省高院在试点基础上,再选定18家基层法院作为我省第二批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法院,通过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探索家事诉讼程序制度,促使全省家事审判朝专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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