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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23日至29日在昌召开

    时间:2018-01-22 15:49:3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万里庆、郑周、涂文华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万里庆、郑周、涂文华报道:1月21日19时30分,江西召开2018年江西省“两会”新闻通气会,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1月23日至29日在南昌召开。

      将酝酿有关候选人和人选名单

      根据会议的任务,本次会议大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月21日至22日,主要是代表报到,各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成立临时党支部;召开大会预备会。

      第二阶段,1月23日至24日,主要是举行开幕式,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预算报告。

      第三阶段,1月25日至27日,主要是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省政府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酝酿有关候选人和人选名单,审议各项决议草案。

      第四阶段,1月28日至29日上午,主要是选举、表决有关人选,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表决各项决议草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会议闭幕。会议议程、日程须经法定程序通过后才能生效。

      会上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据悉,本次会议内容多、任务重、要求高。

      首先,会议安排听取和审议的各项报告、讨论通过的各项决议,关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特别是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我省今年的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导向性和纲领性作用,关系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省政府党组、省法院党组和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这些报告的起草工作,专门组织写作班子,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文稿质量,力求使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执法司法等各项工作的目标更加准确、思路更加清晰、举措更加务实。

      其次,本次会议是五年一次的换届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省人大省政府领导班子、省监察委主任、法检“两长”,选举产生江西省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表决有关省人大专门委员会人选名单。特别是本次会议将首次选举产生省监察委员会,这对于推进全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第三,为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本次会议首次专门制定了《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宪法宣誓方案》,并在会上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首次设立会风会纪监督组

      中国江西网记者了解到,保持好会纪、坚持好会风、树立好形象,是开好大会的必然要求。

      本次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若干意见,严格遵守选举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各项规定,制定了《会风会纪有关规定》和《工作人员守则》,首次设立了会风会纪监督组,大会秘书处各大组设有会风会纪监督员,制定了落实会风会纪具体措施,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大会环境,确保大会各项议程和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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