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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启动

    时间:2017-04-26 23:44:15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为落实近年来国家、宁夏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相关政策方针,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自治区普通高校各类、各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成效,近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宁夏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每四年一次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

      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授予在全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主要目的是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展示我区高校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教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更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各高校遴选推荐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要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突出教育教学改革,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明显效果,代表目前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的最高水平。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进产教融合、深化校企合作等方面。

      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干部,或者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在普通高等学校参与相关领域工作取得的教学成果,经过四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达到不同等级标准的教学成果,均可以个人或完成单位申请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等3个等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兼顾高等教育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在同等水平情况下,优先奖励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时间截止为9月30日。申报者可登录高等教育-宁夏智慧教育云统一门户(http://www.nxeduyun.com/gdjy/)下载相关申报表格,及时关注评选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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