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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川深化殡葬改革 今后20年内市辖区不批建公墓陵园

    时间:2018-09-30 12:32:51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倪金凤)9月29日,记者从银川市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落实火葬区殡葬政策,今后二十年内,银川市辖区范围内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公墓陵园,同时将灵武市暂定为倡导火葬和土葬改革区。

      银川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建成银川市殡仪服务中心和公益性骨灰堂,全市火葬率提高10个百分点,骨灰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30%以上,节地生态安葬导向基本形成。

      根据《意见》,银川市辖区殡葬规划用地的选址和设立,以现有公墓陵园为基础,总规划面积控制在2.8万亩左右,今后二十年内,市辖区范围内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公墓陵园。“十三五”期间,与土地利用规划(2016年调整完善版)相衔接,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在用地上优先安排,依法按程序办理公墓陵园用地手续,妥善解决现有公墓陵园土地利用手续不完善问题。

      《意见》积极推行火葬,调整扩大火葬区,在火葬区范围实行土葬的不得享受丧葬补助费;采取奖补措施鼓励群众选择节地生态葬法处理逝者骨灰。

      《意见》明确土葬改革区。暂定灵武市为倡导火葬和土葬改革区。辖区居民亡故后提倡火葬,教育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实行土葬的遗体必须葬在经批准建设的公墓陵园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准在公墓陵园或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建造坟墓,鼓励群众深埋不留坟头处理逝者遗体。违规乱埋滥葬的,不得领取丧葬费。

      《意见》进一步拓展殡葬服务项目,建设市、县(市)殡仪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公益性集中守灵站点,建立和完善农村殡仪服务队、红白理事会等便民服务队伍。突出抓好每年清明节、农历七月十五、农历十月初一、冬至、除夕等传统祭祀节点的文明祭祀安全保障工作,城市居民治丧和悼念活动,要在集中治丧殡仪服务场所内进行。农村群众治丧和悼念活动,继续推行由村民委员会或红白理事会组织的制度。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奠、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形式,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共同营造安全、环保、宜居、文明的城市环境。

      《意见》推广节地生态安葬,努力推广骨灰树葬、深埋、河葬、花坛葬、草坪葬及使用可降解骨灰盒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至2020年末,辖区公墓陵园节地生态葬和纪念设施建成率要达到60%。鼓励各公墓陵园积极探索墓地和墓位重复利用的方式方法,倡导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体墓位使用率。加强对各公墓陵园生态绿化建设的督导,已建成墓区的总体平均绿化率不低于50%,生态化殡葬示范园区绿化率不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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