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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将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时间:2018-12-20 17:24:31  来源:宁夏新闻网  作者: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杨兆莲)12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区将通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满足每个有培训意愿劳动者的培训需要,努力使其成为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实施意见》从总体目标、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做好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职业培训工作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重点突出了“终身”,最终实现培训对象全覆盖,培训补贴覆盖劳动者终身职业生涯,技能评价激励覆盖培训全过程,服务保障全方位,切实保障劳动者培训权益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根据《实施意见》培训体系建设要求,我区将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加强企业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强化企业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推进企业创新培训。并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自治区规定标准给予培训鉴定补贴;在技师培训上,对当年取得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的企业生产一线人员,对该培养企业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分别按照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时将有培训意愿和企业能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纳入政府企业培训补贴范围。

      在体制机制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对取得中级、高级职业资格,在生产岗位业绩突出,连续3年受到企业表彰奖励,或有发明创造成果并获国家专利的,或获得地级市以上技术创新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可破格晋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完善技能提升激励机制,支持劳动者凭技能提升待遇,提高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企业“首席技师”“技能专家”可参照享受教授级待遇;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比照大专学历报考我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三支一扶”;获得中华技能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技能大师等高技能人才可享受我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

      在基础能力建设方面,将加强培训服务能力建设和培训基础平台建设,每年建设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3个,技能大师工作室7个,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院校或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遴选为特色专业的,给予100万元资助;对认定为国家和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专项补贴。

      此外,为有效落实此项工作,《实施意见》还在加强组织领导、经费保障、扩大舆论宣传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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