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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助贫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时间:2018-01-09 18:07:56  来源:新华网  作者:

    原标题:淄博市临淄区教育助贫确保“一个都不能少”

    新华网济南1月9日电 “多亏政府的好政策,帮我们家解决了孩子的学费问题。”近日,淄博市临淄区开展了对贫困学生的调查摸底,落实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补助工作,期间,稷下街道高娄村贫困户于爱玉动情地说。

    “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每名教育工作者的心愿。为了不让学生因家庭困难失学,近年来,临淄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学前、义务段、中职、普通高中及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学生资助政策,建立起了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学前教育阶段,从2011年起对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给予资助,设立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小学生城市1080元/生学年、农村1000元/生学年,初中生城市1350元/生学年、农村1250元/生学年;中职教育阶段,自2007年起国家设立了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现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普通高中阶段,从2010年起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平均资助标准为2000元/生学年;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伙食补贴、学费减免、“三助”岗位津贴、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混合的资助政策体系,临淄区充分发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作用,做到“应贷尽贷”。

    今年以来,临淄区共资助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8062人次,发放资助金627万余元。其中发放学前政府助学金131.26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2186 人次;发放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189.612万元,资助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904人次;发放高中国家助学金193.1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1932人次;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65.84 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659人次;为民办中职学校免学费381人次,拨付免学费资金47.625万元;为农村建档立卡学前、高中、大学学生减免学费近55.4万元;按照“应贷尽贷”的原则,为535名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423.01万元。

    “精准扶贫‘一个都不能少’,我们力求实现贫困学生各学段资助全覆盖,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承诺。”区教育局副局长张锡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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