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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等奖3000元!“我与宪法”微视频活动征稿启事

    时间:2019-05-21 20:13:03  来源:齐鲁网  作者:

    齐鲁网5月20日讯 微信公众号“山东普法”日前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省司法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普法办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活动从2019年5月20日开始,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奖金和证书(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以下为通知全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大力宣传法治山东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省司法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普法办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

    二、主办单位

    省司法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普法办公室。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会同法制日报社山东记者站负责活动各阶段具体工作。

    三、活动时间

    活动从2019年5月20日开始,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5月20日—7月31日为作品征集和各地各部门初评阶段。

    第二阶段:2019年8月1日—8月15日为各地各部门报送阶段。

    第三阶段:2019年8月16日—8月31日为复评和定评阶段。

    自9月至12月,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第三届“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并择优在山东法治网·齐鲁普法网,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全省普法新媒体矩阵,法制日报融媒体平台、有关省级融媒体平台及大型普法活动中集中展播宣传,在国庆节和法治宣传教育月期间形成高潮。

    四、内容形式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特别是第五次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

    (一)讲述类。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贯彻实施、学习宣传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的感悟体会,展现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讲好我与宪法的精彩故事。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

    (二)公益广告类。拍摄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本质特征、核心要义。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分钟。

    (三)社交软件类。运用抖音、快手、火山、美拍等短视频社交软件,展示宪法宣誓、宪法晨读、专题研讨等学习宣传活动精彩瞬间。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0秒。

    五、作品要求

    (一)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宪法精神的解读,把依宪治国的宏大叙事与个人感悟的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注重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讲述普通人、普通家庭与宪法的故事;注重细节,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切忌空谈;注重法治元素,体现宪法精神,切忌作品内容与宪法无关。作品中引用宪法、解释宪法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

    (二)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格式为Mp4视频文件,分辨率最低要求为1280*720。参赛作品需为2019年拍摄,请严格按照内容、时长要求报送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三)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表示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六、参赛方式

    (一)各市司法局、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普法办公室负责组织本市优秀作品的征集工作,具体工作由各市普法办负责,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将初评后优秀作品连同活动总结一并报送。每市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10件。

    (二)省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优秀作品征集、初评工作,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将初评后优秀作品连同活动总结一并报送。每个部门推荐作品不超过10件。

    (三)中央驻鲁单位负责本单位优秀作品征集、初评工作,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将初评后优秀作品连同活动总结一并报送。每个单位推荐作品不超过10件。

    (四)请将作品以“‘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地市(部门、单位)+作品名称”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活动专用邮箱woyuxianfa2019@163.com。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五)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是本次活动的官方信息新媒体发布平台,将实时发布活动进程及相关情况和要求。关注“山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可随时了解活动进程动态。

    七、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邀请法律实务部门、新闻宣传部门有关同志和专家学者从宪法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艺术表现力和传播力等方面,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选优。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奖金和证书(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800元);根据各地各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派专人负责联络此次比赛的各项事宜,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发动,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创作高质量、准确宣传解读宪法、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作品参加活动。要确保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普法活动中结合实际加强运用,充分发挥好作品的普法作用,使征集展播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过程,不断提高普法实际效果。

    各地各部门请确定一名联络人,并于5月20日前将联络人登记表发送至活动邮箱(woyuxianfa2019@163.com)。8月15日前报送活动开展情况、优秀作品及推荐表和全部参赛作品汇总表。

    省普法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冉庆力,0531-82923097,18663728181。

    法制日报山东记者站联系人及电话:

    张维强,0531-87026655,13583174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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