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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因超载被罚 签字时被发现还是无证驾驶

    时间:2019-08-16 18:01:53  来源:信网  作者:

    信网8月16日讯 8月13日10时30分左右,青岛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出口,拦下一辆涉嫌超载的小型货车。因驾驶员称忘带驾驶证,民警将其带到执法站当中,让驾驶员写下自己的身份证号。民警通过对身份证号查询,对应的名字是“刘竼”,但是在随后的签字时,驾驶员签的却是“刘鹏”,并称这是自己小名。

    随后民警询问刘某详细的家庭住址,刘某答不上来。民警又让驾驶员刘某联系家人发身份证照片,刘某很快让其“姐姐”通过微信发来了身份证照片,除了照片与本人差距很大,这个被刘某称“姐姐”的微信号名字却是自己的名字。此时的刘某还是一口咬定自己就是“刘竼”,民警又问刘某多大了?刘某只能说出自己是1987年的,却一时算不出1987年今年多少岁了,这逗笑了现场民警。经过半个小时的周旋,刘某才承认自己叫“刘鹏”,1992年生,而“刘竼”是他的朋友,本想冒用朋友的驾驶证,却因为不会写名字漏了陷。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刘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将会被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的拘留;同时因为超载,罚款100元。信网记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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