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甘肃新闻 > 兰州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最新规定:早晚少限1小时,外地号牌首日不限
  • 兰州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最新规定:早晚少限1小时,外地号牌首日不限

    时间:2018-01-16 16:08:27  来源:每日甘肃网   作者:记者 安东

    兰州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最新规定:早晚少限1小时,外地号牌首日不限

      每日甘肃网1月15日讯 (记者 安东)今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为顺应民意,便利外地群众来兰,决定从2018年1月20日起,解除外地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措施,调整为与本市号牌机动车一样,执行尾号限行措施,并给予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的特殊便利;同时对兰州市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时间一并予以调整,实行次日7:30―19:30执行尾号限行,比原来早晚共少限1小时。

      据了解,从2010年9月18日开始,兰州市区开始对外地号牌小型客车采取3天内不受限制,三天后按照按照尾号进行限行的措施。后来由于大量本市居民购车在外地入户,变相逃避尾号限行,引发大量市民投诉,故从2013年6月1日起,对外地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载客汽车实施了高峰限行措施,每天上午7:30―9:00、中午11:00―12:30、下午17:00―19:30三个高峰时段禁止驶入中心城区道路。此措施有效遏制了本市居民购车在外地入户长期在兰行驶、规避尾号限行的问题,对兰州市的畅交通、治污染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据统计,目前每天驶入兰州市的外地车将达30万辆,高峰限行政策虽然对畅交通、治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影响了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也不符合“中国西北游、相约在兰州”的旅游城市建设目标。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活力、提升宜居宜游宜业的兰州城市形象,顺应民意,吸引外地商客、人才和游客来兰安居、兴业、旅游、观光,经兰州市政府批准,兰州市公安局决定取消对外地小型客车高峰限行的措施,调整为与本市号牌一样,执行尾号限行措施,并给予达到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制的特殊便利条件。

     兰州市公安局

    关于解除外地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限制

     执行尾号限行措施的通告

      为顺应民意,便利外地群众来兰,我局决定,解除外地号牌机动车高峰限行措施,调整为与本市号牌机动车一样,执行尾号限行措施,并给予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的特殊便利;同时对兰州市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时间一并予以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工作日(含按国家规定统一调休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7:30―19:30,正常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对兰州市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时间一并予以调整,与上述规定保持一致。

      二、限行车型。

      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能源车、出租汽车以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尾号限行限制。

      三、限行区域。

      东岗立交桥以西,南环路以北,武威路、敦煌路、七里河黄河大桥以东,黄河以南范围内(含区间内各跨河桥梁)(含上述路段,南环路、武威路除外),以及北滨河路(雁滩大桥至七里河大桥)。

      四、限行办法。

      机动车号牌数字最后一位为1、6的,每月1、6、11、16、21、26、31日限行;尾数为2、7的,每月2、7、12、17、22、27日限行;尾数为3、8的,每月3、8、13、18、23、28日限行;尾数为4、9的,每月4、9、14、19、24、29日限行;尾数为5、0的,每月5、10、15、20、25、30日限行。

      五、处罚处理。

      对于外地号牌核载不足9人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首次到达兰州当日不受尾号限行限制;次日起违反尾号限行规定的,依法处罚处理;因路况不熟造成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可只予警告处罚。

      六、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8年1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兰州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5日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