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胡俊文、记者周再奔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然而,福建南平一90后驾驶员近日为避免送货延时赔偿,“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结果被江西高速交警当场查获。
据江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民警介绍,6月12日上午8时许,该大队民警在赣闽界熊村收费站执勤时,对一辆车牌闽H的轻型厢式货车货车进行检查,驾驶员刘某称其驾驶证和身份证都未携带。随后,民警要求刘某报其身份证号码,刘某又支支吾吾,称其忘了身份证号码。
民警见其十分可疑,立刻对该机动车进行查询,发现该机动车车主的驾驶证属于暂扣状态。民警调取了车主的人口信息,发现照片和当事人十分吻合。
经民警询问,刘某只得承认自己就是车主,是福建南平一名货车司机,系90后,因为去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驾驶证被记满十二分,被当地交警大队暂扣半年。本来他还雇请了一名司机,但因为那名司机临时有事开不了,而这次对方要货又比较急,要求他立即把货送到,否则将要其赔偿。
刘某舍不得临时花钱再请司机,于是抱着侥幸心理,决定“亲自动手”开车,没想到从福建邵武刚进入江西境内,就被江西高速交警查获。
民警遂将刘某带回该大队处理,并依法作出了罚款500元、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