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洪怀峰/文
中国江西网讯21日,记者从江西省人社厅获悉,19日省人社厅联合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依法参保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且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最高可申领2000元技能提升补贴。
申领条件
买了失业保险+取得技能等级证书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申领程序
需要审核、公示等4个程序
・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在取证后的12个月内,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联网查询、参保缴费信息比对等方式,审核相关材料;
・公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参保地人社部门官网公示补贴人员名单、补贴数额及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拨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5日前汇总并向参保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后,直接发放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补贴标准
分三档,最高可领2000元
・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1000元;
・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1500元;
・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补贴2000元。
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可在此基础上最高上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