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 刘媛、刘国华、记者周再奔报道:女子将丈夫医保卡借给他人使用,用于骗取医保金……6月22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审结此案,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戴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东湖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2015年5月-12月,被告人戴某将其丈夫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偷偷拿出给被告人张某,用于张某冒充戴某丈夫住院治疗使用医保卡报销医疗费用,张某骗取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支出医疗费用人民币74049.2元。
2017年1月10日,公安人员将张某、戴某抓获。当年1月16日,张某将赃款人民币74049.2元归还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并取得了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戴某多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使用医保卡报销治疗费用的手段,骗取医保费人民币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张某、戴某具有坦白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