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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代驾出车祸 身陷囹圄遭索赔

    时间:2017-06-23 21:09:00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周文平

    中国江西网金溪讯 彭靖翔、记者周文平报道: 代驾应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乘车人伤亡,就要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近日,金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因违法代驾出车祸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判决代驾司机刘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68279.20元。

    去年6月8日下午,刘某驾驶重型牵引半挂车,在济广高速公路撞上高速公路隧道内壁后侧翻,造成乘车人刘某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未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且遇紧急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刑,刘某某的亲属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造成刘某某死亡的各项损失共计五十多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刘某坚称其是刘某某雇请的为货物搭篷布的随车人员,因刘某某多次在午餐饮酒后由其代驾,才导致了本次事故发生,所以作为雇工的他不应赔偿雇主刘某某的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刘某明知自己无证驾驶,还多次无证驾驶,对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存在故意,因此刘某应对自己的无证驾驶行为承担责任。同时,一审法院认为,刘某系刘某某生前的雇工,刘某某生前知道或应当知道刘某所持驾驶证不能驾驶本案车辆,而多次指使或放任刘某的无证驾驶行为,受害人刘某某自身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过错,故刘某可以依法减轻自己的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刘某赔偿刘某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共计268279.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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