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讯刘国华、杨丽娟、记者周再奔报道:用手机微信向他人发送淫秽视频,然后通过红包、转账的方式收取费用……6月2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李某犯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东湖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2017年1月期间,李某在其租住的宿舍内,将其手机内的24部淫秽视频通过手机微信向他人发送累计74部,并通过微信红包、转账的方式收取了共计人民币310元。
当月17日下午,公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进行盘查时,从其苹果7手机中查获了24部疑似淫秽视频,后将李某抓获归案。经鉴定,上述视频属于淫秽视频影像。
一审法院近日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移动通讯终端贩卖、传播淫秽视频,其行为已构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