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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唱妇随把车盗 转卖赃物被抓获

    时间:2017-08-08 20:01:56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谢梦丽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谢梦丽、实习生徐婷报道:看见路边电动车临时起意,一女子伙同其丈夫盗走低价转卖他人,待其挥霍赃款后被抓获。近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

      据了解,1月24日,被告人张某某同其丈夫赖某某(另案处理)在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南柴西区某俱乐部门口逗留时,见被害人陈某某的一辆新大洲牌酷喜6型电动车停放在此,于是起了歹心,二人商量分工合作,张某某在旁负责望风,赖某某上前将该电动车的地锁弄开,然后把该电动车推行至南柴南区的某单元门口,用接线的方式打开电动车电源,成功将其盗走。

      随后,二人骑该辆电动车逃离至南昌市洪都中大道第九医院附近,以300元的低价将该电动车卖给路人,两人随后将所得赃款挥霍一空。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某系惯犯,曾有多次犯罪记录。2004年6月,曾因吸毒被送劳动教养三年。2016年8月,又因犯盗窃罪被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17年1月26日,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最终将被告人张某某抓获归案。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价值人民币2870元的电动车一辆,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张某某曾有多次不良犯罪记录,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考虑,鉴于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处被告人张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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