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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高龄津贴年审申报启动 80-89周岁175元/人/月

    时间:2017-06-17 20:55:18  来源:  作者:

    原标题:三亚高龄津贴年审申报启动80-89周岁175元/人/月

    近日,三亚2017年高龄津贴年审申报开始启动,满足申报条件的高龄老人提供有效证件给户籍所在辖区村(居)委会,填写申报表报由区民政部门审批,截止日期为今年8月10日。

    据悉,此次高龄老人津贴年审申报对象为年满80周岁以上的三亚市户籍老年人,且当年已享受三亚市高龄老人津贴的高龄老人和截止次年12月底年满80周岁的将要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高龄老人。

    高龄津贴补贴标准为80-89周岁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75元;90-99周岁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00元;100周岁及以上高龄津贴,每人每月1000元(含省级补助每人每月300元)。高龄老人津贴待遇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进行调整。

    高龄老人津贴年审申报的方式

    (一)已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对象的年审申报方式

    (1)行动方便的高龄老人年审申报。高龄老人在其家属陪同下,持本人有效证件(户口簿、身份证、财政惠民一卡通账户)到户籍所在辖区村(居)委会接受年审申报,现场填报高龄老人津贴年审申报登记表,报各区民政部门审批。

    (2)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年审申报。由村(居)委会组织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服务,逐一入户与高龄老人当面年审,通过现场察看高龄老人有效证件(户口簿、身份证、财政惠民一卡通账户等)进行年审申报,并填报高龄老人津贴年审申报登记表,报各区民政部门审批。

    (3)异地居住的高龄老年人年审申报。一是邮寄有效证明材料方式。要求邮寄高龄老人手持现居住地新闻出版物的半身近照(新闻出版物要求发行日期在年审申报有效期内)、以及由经常居住地村(居)委会或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高龄老人居住情况证明,同时提供出具证明单位的有效联系渠道和联系方式。二是网络视频方式。要求视频同时展示画质清晰的老人有效证件(户口簿、身份证、财政惠民一卡通账户等),同时邮寄有效证明材料;异地居住高龄老人经年审申报确认后,由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填报高龄老人津贴年审申报登记表,报送各区民政部门审批。

    (4)对已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对象在年审申报中发现亡故的,需提交高龄老人死亡证明,交各区民政部门存档。

    (5)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高龄老人津贴年审申报,由所在村委会初审,报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再报市民政局审批。各国营农场新设居,报所在辖区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二)将要享受高龄老人津贴对象的年审申报

    对截止次年12月底年满80周岁的将要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高龄老人,按照《三亚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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