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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年之内3次酒驾 这位司机毫无悔意还抱着侥幸心理

    时间:2017-07-17 19:33:56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作者: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文/首席记者 张梦雨 通讯员 杨辉 图/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头区大队)5年内连续3次酒驾被查,然而7月14日直至第三次被查,仍然没能让翟某幡然醒悟,仍然在给自己找理由:“第一次醉驾被抓,是因为发生了交通事故才被交警发现的,第二次醉驾是想着当时已经半夜了,交警应该都回家睡觉了,应该碰不上。”第三次酒驾仍然心存侥幸:“这次酒驾是半下午,交警不会在这个时间段查酒驾。”

    7月14日下午17时19分,头区交警大队交警杨辉和同事在辖区卫星广场附近执勤,突然,一辆黑色现代轿车沿卫星路东向西方向驶来,明显存在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杨辉便上前挡停该车, 准备处理。38岁的驾驶人翟某一脸尴尬的解释道:“我准备去高铁站送孩子,路不熟,站错道了。”

    在谈话间,杨辉闻到翟某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气,便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84mg/100ml。由于涉嫌酒后驾驶违法,杨辉将翟某带回交警队,再次进行了抽血检测确认,结果为38mg/100ml,构成饮酒驾驶违法。

    “儿子今天就要坐火车回老家了,我中午在家买了点卤制品,给儿子送行,喝了瓶白酒,喝完我还睡了一会才出的门,觉得没问题。”翟某向交警坦诚了自己喝酒的事实。随后,对其进行例行检查时,翟某称忘带驾照了,杨辉便通过公安平台进行查询,结果让人惊讶,“一查发现他之前竟然还有两次醉酒驾驶违法的记录。”杨辉说,其中一次还是他自己查处的。

    原来,早在2013年9月,翟某驾车在S114线行驶时,因发生一起追尾交通事故,在被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卡子湾大队处理时,发现其醉酒驾驶违法,被判拘役一个月,同时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也因此,翟某失去了驾照。

    时隔不到一年,2014年8月,翟某再次醉酒驾驶,在头区辖区内,被杨辉查处。“当时他的酒精含量是120mg/100ml,除了醉驾,还存在驾驶证在吊销其间驾驶机动车违法,而且二次醉驾也是加重处理的情节,这一次,翟某被判拘役3个月。”杨辉说。

    最终,因为此次饮酒驾车违法,以及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翟某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3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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